国土资源局临河区分局选择不动产测绘和不动产评估机构招标公告
国土资源局临河区分局选择不动产测绘和不动产评估机构招标公告
临河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巴彦淖尔市国土资源局临河区分局的委托,对“选择不动产测绘和不动产评估机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按照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巴彦淖尔市国土资源局临河区分局选择不动产测绘和不动产评估机构
2、 项目编号:LHZC [2016-3竞争性磋商]
临政采办执[2016]203号
3、 采购内容:巴彦淖尔市国土资源局临河区分局在颁发不动产权时,需由不动产测绘、评估中介机构对申请登记的不动产进行实地勘测、勘验、评估。本项目分别选择3家中介机构。本项目分A B包,A包不动产测绘,B包不动产评估。
4、 资金来源:不动产申请人提供。
5、 项目实施地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 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机构,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 具有完成本项目相关服务的专业人员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5、 供应商应持有其住所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在本公告发布当月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供应商单位);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7、 投标人目前在全国各地均未处于限制或禁止投标期间;
8、 投标不动产资产评估的需具有法定资格证书,资产评估师2人以上,从业人员5人;投标不动产测绘的需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不动产测绘丙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同时具备地籍测绘和房产测绘);
9、 投标人需先到巴彦淖尔市国土资源局临河区分局备案;组织实施测绘项目的单位,在实施测绘前向项目所在地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即市国土资源局一事一备;
10、 中标投标供应商需按采购人要求进驻临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证大厅工作。
11、 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授权人必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
12、 供应商近一年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近一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13、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14、 备注:同时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1套,每页加盖公章装订成册,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拒绝接收。
三、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
1、 报名时间: 2016 年 10月17日起至 2016 年 10月 21日每天上午 8:30 ~ 12:00 、下午 15:00 ~ 17:00 (节假日除外)。
2、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10月17日至2016年10月21日。
3、 获取地点:巴彦淖尔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五号园。
四、 首次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 年11月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为巴彦淖尔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五号园一号开标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 磋商地点及磋商时间
磋商地点:巴彦淖尔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五号园一号开标室。
开始磋商时间:2016年11月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六、 付款方式:
由不动产申请人进行支付。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巴彦淖尔市国土资源局临河区分局
联系人: 王欢
电话:150*****550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临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 姚晓琳
联系地址:巴彦淖尔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五号园
电话:****-*******
传真:****-*******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艾艳梅
电 话:****-*******
临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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