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第二次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地开展,按照省、市、区级抽查计划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决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制定方案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4年10月16日至12月30日
二、抽查对象及范围
随机抽取在广阳区登记注册的对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情况的行政检查、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抽取比例5%。
三、抽查部门
区公安局
四、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由“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自动派发,由单位系统管理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和确认。
(二)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三)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匹配,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并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
五、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分局“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办公室负责沟通、协调、组织此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2.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所在单位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抽查工作。
3.检查组在抽查过程中如发现此次方案中抽查内容以外的其他违法行为,由行政主管部门立案查处。
(二)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要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后5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回填“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分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联合抽查工作,统一部署,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严格按照《2024年廊坊市广阳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二)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在抽查工作中,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三)抓好宣传培训,提高社会影响力。“双随机”抽查涉及广大企业,抽查单位要加强宣传报道,公开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扩大抽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广大企业知晓配合抽查的义务和相关权利,使社会公众了解并主动参与抽查活动,积极举报企业违法经营行为。
(四)做好信息公示,促进信用监管。抽查工作要做好检查结果的公示,严格按照《2024年廊坊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及时回填检查结果,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促进形成企业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
(五)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情况。抽查单位要认真发现抽查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上报分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