涛城镇梅村河湾安置点建设监理邀请招标公告

涛城镇梅村河湾安置点建设监理邀请招标公告


涛城镇梅村河湾安置点建设项目监理,安徽琪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郎溪县涛城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对涛城镇梅村河湾安置点建设项目监理进行邀请交易,(邀请企业 :安徽省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安徽霄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云南世博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参与本项目的交易,现将有关交易事项说明如下::

1、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1.1项目基本概况:本项目为涛城镇梅村河湾安置点建设项目监理,项目地点位于郎溪县涛城镇梅村。项目主要内容:室外混凝土硬化、雨污水管道、给水工程、强弱电、绿化工程等工程监理服务。所监理的工程的施工阶段和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内的驻地监理服务,进度、质量、投资、安全 、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各方面关系。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前期准备、图纸会审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办理各种工程变更、核价及竣工决算审核、配合竣工决算审计及附属配套工程均属于本监理范围。。

1.2交易最高投标限价:*****.00元。

1.3计划工期与监理服务期: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核结束后一次性付清。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具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项目负责人(总监)资格: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总监)须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本项目总监其他要求按《宣城市建设工程监理市场行为管理办法》要求执行。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总监)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社保证明。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交易响应保证金

4.1 交易响应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5.交易办法

5.1最低成交价法。

5.2交易响应人交易会签到时需将交易函装袋密封递交交易代理机构并签字确认,封袋上写明响应人名称、所投工程名称,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5.3经确认符合要求的所有递交交易函的响应人报价在交易会上按签到顺序依次公布,无异议后各报价响应人签字确认。

5.4交易响应人交易函报价高于控制价为无效报价,反之为有效报价。交易响应人交易会签到时未按格式递交交易函或交易函无报价或未按格式签署或未按要求密封,均按无效交易处理。

5.5选取有效报价中最低、次低、第三低的三名响应人为成交候选人,最低报价响应人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次低报价交易响应人为第二成交候选人,依此类推;若响应人报价异常,招标单位有权决定其不能成为成交候选人,异常报价响应人须服从且不得有异议;若有效报价中最低、次低、第三低的报价人有二个及以上报价相同,则按报价最低、次低、第三低报价人依序抽签决定成交候选人排序。若交易响应人均为无效报价,则由招标单位重新组织交易。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公示1天无异议后,交易代理机构依序通知成交候选人1日内按交易文件规定提交简易响应文件,由招标单位委托交易代理机构对成交候选人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和资格审查。

简易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应分别胶装成册),包括:

(1)交易函;

(2)法定代表人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6)项目负责人(总监)资格证书复印件;

(7)投标人声明函


成交候选人提交的简易响应文件应真实有效,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若不符合要求,取消该响应人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递补,以此类推。

7.相关资料的获取(非会员制):

7.1文件获取方式:通过文件传输方式发送至邀请单位。

7.2交易文件售价:不收费。

8.交易

8.1交易会开始时间:2024年10月25日9时00分,地点:郎溪县涛城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

8.2逾期签到或中途离场的响应人,将被取消参与交易的资格。

8.3在交易前一天,请关注郎溪县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涛城镇政府板块(https://www.ahlx.gov.cn/XxgkContent/showList/38/******/page_1.html)有无答疑及澄清公告,如有,以发布的答疑内容为准,否则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任何后果由参与响应人自负。

8.4响应人参加交易会时的要求:委托人参加交易会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人未参加本次交易会的,将被取消交易资格。

8.5响应人应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8.6响应人在交易过程中有责任和义务对招标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内容进行分析和核对,若有异议,请在交易截止2天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单位及交易代理机构。

8.7响应人在交易前请自行踏勘现场。

9.成交通知书发放、履约保证金及合同签订

9.1成交人须在代理机构通知1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

9.2成交通知书发出7日内,成交人应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且合同主要内容必须与交易文件约定、响应文件承诺内容一致,否则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推荐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以此类推。

9.3若成交候选人未按时提交简易响应文件或未按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或未按时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的成交行为,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推荐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以此类推。

10.联系方式

建 设 单 位:郎溪县涛城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0563-*******

交易代理机构:安徽琪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工

电 话:177*****818

2024年10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河湾安置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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