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城区2024年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的报告

关于平城区2024年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的报告

为提升财政政策实施效果,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加强预算管理水平,压实部门支出责任,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晋发〔2018〕39号)《大同市平城区区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平城财预〔2021〕154号)《大同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同财绩〔2022〕13号)及《大同市平城区关于开展2024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平城财绩〔2024〕3号)文件要求,我局开展了2024年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评价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重点项目基本情况

我局根据2023年项目绩效自评结果筛选出15个重点项目,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公开招标第三方机构开展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本次绩效评价重点项目15个包含: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1个、政府购买服务项目1个、政策性评价项目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1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1个、部门整体支出项目2个、政府采购项目3个及其他一般公共预算项目5个。

二、重点项目评价内容

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一)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2、绩效目标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评价目的、依据、对象和范围

2、绩效评价原则、指标体系、方法、标准等

3、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1、综合评价情况

2、评价结论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项目决策情况

2、项目过程情况

3、项目产出情况

4、项目效益情况

(五)绩效自评核实情况及复核结论

(六)主要经验做法

(七)存在的问题

(八)改进建议或措施

(九)评价结果应用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十一)附件:指标体系评分表、问卷分析报告、访谈报告、资金合规性检查报告等

三、评价结果

15个重点项目评价结果如下:等级为“良”的项目12个,等级为“中”的项目3个,评价得分最高89.34分,平均得分83.69分,整体评价结果良好。

四、问题及整改情况

在评价中发现下列问题:个别项目绩效指标设定缺乏科学性和严谨性;部分项目归档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部分工程类项目管理制度和监督制度实施不到位;部分项目管理服务人员专业培训较少;部分项目缺乏事中绩效监控;部分项目可持续性不强,后期维护管护有待提升等。

我局根据评价报告提出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向被评价单位反馈绩效评价结果,提出整改建议,严格督促被评价单位针对问题清单逐条进行整改,完善制度办法,改进管理措施,并提交单位及部门确认盖章后的书面整改报告。

五、评价结果应用

我局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项目预算安排及调整的重要依据,针对不同绩效评价对象,在预算安排中进行相应应用。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和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平城区人民政府网(www.pingcheng.gov.cn)公开评价结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同时向区政府、人大报送评价报告和整改报告,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大同市平城区财政局

2024年10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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