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海关核辐射监测设备校准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福州海关核辐射监测设备校准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州海关对福州海关核辐射监测设备校准服务项目进行比选采购,现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比选。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福州海关核辐射监测设备校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服2024-076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60,000.00元
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州海关
采购需求:
采购包 | 项目需求 | 服务期 | 合同履行期限 | 备注 |
---|---|---|---|---|
1 | 福州海关核辐射监测设备校准服务(具体详见比选文件第二部分) | 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完成,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 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双方义务履行完毕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前款所述货物和服务,且持有有效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供应商。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2法定代表人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
1.4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1.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6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财产未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并导致成交后合同无法履行,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书面声明。
1.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2. 特定资格要求
具备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CNAS资质,并提供相应资质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注: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上述所有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料,所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毕变更手续后方可参与此次采购活动,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清晰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三、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1.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28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2.获取方式:供应商须在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报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营业执照、资质证明等信息)发送至采购执行机构的电子邮箱;项目经办人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参与报名的供应商发出比选文件(电子版)。供应商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参与报名并从采购执行机构获得本项目的比选文件,否则提出的异议或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四、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及截止时间
本项目开标无需供应商到场。各供应商应于2024年10月29日16︰00前将加盖公章且密封完好的响应文件递交至福州海关后勤管理中心采购科。逾期收到或封装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采购人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退回供应商。
五、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六、采购执行机构信息
采购执行机构:福州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联 系 人: 艾工 刘工
电子邮箱:**********@qq.com
联系地址:福州市江滨东大道76号
七、信息公告指定媒体
福州海关门户网(http://fuzhou.customs.gov.cn)
福州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23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