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楼德镇柴城联办小学扩建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新泰市楼德镇柴城联办小学扩建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新泰市楼德镇柴城联办小学扩建项目

公开招标公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泰市楼德镇柴城联办小学扩建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泰市楼德镇前柴城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新泰市楼德镇泰栆线以东柴城联办小学内。

2.工程规模:项目位于新泰市楼德镇泰栆线以东柴城联办小学内,占地面积48亩,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展厅、新建辅助用房(一层为教师办公区和校车车库二层为多功能教室)及相关公共配套设施(包括室外供排水、室外采暖工程、供电设施、室外道路硬化、绿化工程、消防水池)。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招标控制价:********.19元。

4.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项目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XT-GC-********-01

新泰市楼德镇柴城联办小学扩建项目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8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山东省外企业须通过省一体化平台验证(需提供验证截图),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和《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鲁发改公管〔2018〕1359号)及《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等文件规定,凡被列为失信主体的失信企业,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4.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17时00分。

2.领取地点: 投标人应及时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本项目电子版招标文件,交易系统自动记录操作过程。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

4.招标文件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其他说明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4日09时00分,递交地点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taggzyjy.com.cn)登录会员系统通过“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上传;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打开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taggzyjy.com.cn/)并登陆会员系统,在“投标保证金”模块中进行保证金的查询,查询成功后方可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否则将不能上传投标文件;

4.在保证金查询中确认及时足额缴纳后,在“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中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格式为TATF,以最后一次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5.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模块中下载;

6.本次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7.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泰市楼德镇前柴城村民委员会

地 址:新泰市楼德镇前柴城村文化广场北1号

联 系 人:夏主任

电 话:137*****116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新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泰市滨湖路太平庄综合服务中心三楼

联 系 人:张莹

电 话:0538-*******

电 子 邮 箱:H139*****7182020@163.com

八、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 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行政监督部门:新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538-*******

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张莹 053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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