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拥有对新疆裕润酒业有限公司债权,我分公司拟对该债权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
基准日:2024年5月31日 货币单位:人民币 元
债务人 | 本金 | 利息、复利、罚息、迟延债务履行金 | 代垫费用 | 担保情况 | 抵质押物 |
新疆裕润酒业有限公司 | 3,215,361.78 | 457,860.55 | 18,622.57 | 新疆裕润酒业有限公司、赵铭、孙铭 | 不动产:裕润酒业以其名下位于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农副产品加工园区(米吉克)的房产、土地设定抵押,担保的最高债权余额为310万元。不动产权证号:新(2017)拜城县不动产权第*******号,他项权利证号:新(2019)拜城县不动产证明第******号,其中房产面积899.79平方米,用途办公、工业用房;土地面积*****.62平方米,工业用地,出让,至2063年终止。 机器设备:裕润酒业以其名下50项机器设备,主要为葡萄蒸馏酒精、葡萄酒生产线、灌装生产线各一条,发酵罐26个,储存罐6个及构筑物和其他辅助设施。 |
注:截至基准日2024年5月31日余额,借款人(主债务人)应支付给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的利息、复利、罚息、迟延履行金及费用等,以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法律文书的规定为准。抵押物面积等信息以权属证书记载为准。
交易条件为:投资者信誉好,有付款能力,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国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符合国家规定的自然人及其他主体均可参与竞买,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
自2024年10月22日起至10月29日止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李先生、肖先生,联系电话:0991-*******、0991-*******。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毛先生 0991-*******。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888号绿城广场昆仑座(邮编******)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2024年10月22日
标签: 资产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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