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万宁市未成年人监护评估服务机构的公告
关于选聘万宁市未成年人监护评估服务机构的公告
万宁市民政局
关于选聘万宁市未成年人监护评估服务机构的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万宁市未成年人监护评估项目
(二)项目基本概况: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关爱保护,落实未成年人监护职责,做好未成年人监护评估工作,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对2024年万宁市13个镇(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进行评估,评估对象399人(暂定人数,最终以结算人数为准)。
(三)项目地点:万宁市
二、报名条件及评估机构资质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依法登记注册且评估为3A级以上的社会组织;
3.业务范围包含社会调查或评估,或具备评估相关经验;
4.具有5名以上具有社会工作、医学、心理学等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工作人员,且无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单;
5.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具有评估工作所必需的人员队伍和资质(提供承诺函原件);
8.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算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原件);
9.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章单位公章);
10.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原件)。
三、项目主要内容
以《海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未成年人监护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琼民规〔2023〕3号)文件为准。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报价
(一)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3日-2024年10月29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接受报名,不增补材料。
(二)报名资料:提供公告第二点报名条件中的相关证明材料、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报价函、评估方案等资料(提交盖章复印件,提交材料按要求顺序密封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材料密封提交。请报名单位做好材料备份,参与选聘的材料我局不再退回。
(四)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万宁市万城镇纵一北路万宁市民政局6楼604室。联系人:谢昊 电话:0898-********。
万宁市民政局
2024年10月23日
标签: 人监护评估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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