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置6台皮卡车询价公告

购置6台皮卡车询价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购置6台皮卡车
品目
采购单位 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行政区域 沈阳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23日 13:4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29日
每日上午:16:3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7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翀
项目联系电话 024-********
采购单位 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4-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4-********
代理机构名称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4-********
附件:
附件1 购置6台皮卡车JH24-******-*****.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购置6台皮卡车询价公告 有效期: 2024-10-23 至 2024-10-29
撰写单位: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撰写人: 王翀
(购置6台皮卡车)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购置6台皮卡车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3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
项目名称:购置6台皮卡车
采购方式:询价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71,000.00
最高限价(元):771,000
采购需求:查看

本项目共计1个包组,包号为001。包组内不允许缺项。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

交货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保证期:整车至少3年或10万公里免费质保(二者以先到为准)

付款方式:

付款条件

付款比例

供货完成并验收合格提供全额发票

合同价款100%

满足付款条件后应即时付款,最长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货物清单

包 组 号:001

包组名称:购置6台皮卡车

序号

产品名称

技术规格

数量

1

皮卡车

★1、燃油:汽油;★2、发动机排量(L)≥2.0;★3、功率(KW)≥150;★4、变速箱≥8档自动;★5、驱动方式:前置后驱;★6、车身尺寸(长*宽*高mm)≤5400*2000*1900;★7、轴距(mm)≥3100;★8、悬挂:前悬挂:双插臂独立悬挂、后悬挂:钢板弹簧非独立悬架;★9、排放标准:符合国六以上排放标准;★10、含购置税,不包括保险和上牌费用;11、后货箱长(mm)≥1500;12、后货箱宽(mm)≥1550;13、后货箱栏板高(mm)≥450;14、轮胎宽度(mm)≥255;15、最高车速(KM/h)≥170;16、额定载质量(kg)≥490;17、原厂胎压显示;18、四轮碟刹;19、转向辅助照明灯;20、上坡辅助;21、陡坡缓降;22、中控≥10寸彩色触控屏;23、LED日间行车灯;24、自动头灯;25、大灯高低调节;26、原厂倒车影像;27、原厂倒车雷达;28、行车自动落锁;29、定速巡航;30、双安全气囊;31、原厂胎压监测;32、自动驻车;33、无钥匙进入;34、彩色行车电脑显示屏;35、主驾驶车窗防夹。

6辆

注:货物清单中标“★”条款为实质性要求,不得负偏离或非“★”条款负偏离8项以上,均按无效响应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询价通知书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询价通知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3日 16时30分至2024年10月29日 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3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4楼文件接收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4-1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无
开户行: 无
账户名称: 无
账号: 无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翀
电 话: 024-********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关联计划
附件:

标签: 皮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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