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RICU病房改造项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关于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RICU病房改造项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长春市九台区人民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RICU病房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
长春市九台区人民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RICU病房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7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2024]-*****号
项目编号:ZJGJ-JLS-GCZB02-********
项目名称:长春市九台区人民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RICU病房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649,707.00元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项目地点:长春市九台区;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4.计划工期:自开工之日起60天内完成;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通知》(吉财采购〔2022〕478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1.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即注册地为吉林省的供应商,应当使用本项目要求类别的贰级及以上资质投标。2.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响应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3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无在建工程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4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30日(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
3.方式:网上下载。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 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7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应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响应文件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平台,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无法完成办理的,后果自负。
4.若对“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服务帮助。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本项目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磋商。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07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下列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市九台区人民医院
地址:长春市九台区南山街道福星大街100号
联系方式:单宏伟 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与南三环交汇绿地中央广场B8a座22层
联系方式:李新哲0431-********转80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新哲
电话:0431-********转8061
4.监督机构及投诉受理部门:长春市九台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0431-********
投诉时限、要件及处理流程: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监督部门提起投诉。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财政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是否受理投诉,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相关规定详见相关法律法规。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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