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陆市陈店乡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EPC安陆市陈店乡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安陆市陈店乡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EPC安陆市陈店乡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安陆市陈店乡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EPC)已由安陆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审批〔2024〕2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陆市陈店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77.55%地方配套资金:22.45%招标人为安陆市陈店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卓为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安陆市陈店乡S243省道以北,主要集中在陈店乡陈店社区周边区域 建设规模:农村道路改造工程1638米,管线整治弱电入地工程2736米;乡村振兴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包括农贸市场建设工程1475.22m2,公厕建设1处、垃圾分类回收点7处、农村居民休闲场所800m2、停车场及充电桩等建设工程。配套雨污分流、供电、通信等等配套地下管网基础设施工程。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安陆市陈店乡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包括本项目的图纸设计相关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配合、概算、设计配合服务)、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2-01 合同估算价:2746.79万元 | ||||||||||||||||||||||||||||||||||||||||
2.3其他:合同估算价:2746.79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2592.60万元,施工图设计费12.96万元,预备费141.23万元。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条件:设计:同时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2021-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会计师事务所或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年份提供)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1.3业绩要求: 近五年至少有一项园林景观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投资额≥1000万元),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均可); 3.1.4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5人员要求: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市政或者园林相关专业工程师(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拟投入的主要人员等具有符合本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采购、管理等能力(详见招标文件)。拟派的以上项目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提供近两个季度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由社保部门出具或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及查询方式。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4)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的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2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办法实施招投标。定标办法为票决定标法(票决计分法)。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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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2日 | ||||||||||||||||||||||||||||||||||||||||
备注: |
标签: 人居环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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