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棠公园整体改造提升工程-海绵城市提升建设项目第二次
甘棠公园整体改造提升工程-海绵城市提升建设项目第二次
甘棠公园整体改造提升工程-海绵城市提升建设项目(第二次)
澄清文件
本项目第三章采购需求二、商务条款第3条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项目产品施工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合同总价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结束后一周内付清。”现修改为:“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项目施工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合同总价的80%,项目审计结算后支付至审计结算价的97%,余款3%作为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结束后一周内付清(无息)。”
采购人:九江市园林和市政公用设施管护中心
2024年10月23日
标签: 提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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