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河县老旧供热管网改造工程供热能力提升项目供电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饶河县老旧供热管网改造工程供热能力提升项目供电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编号:QT0703G24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饶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饶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饶河县老旧供热管网改造工程(供热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饶发改字〔2023〕118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晟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饶河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供电工程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饶河县老旧供热管网改造工程(供热能力提升)项目供电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饶河县饶河镇。
2.3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94平方米,建筑面积*****.96平方米。本工程热源建设2-58MW循环流化床热水锅炉,配套建设相应的热力系统、燃料供应系统、除灰渣系统、水处理及供热系统、电气系统、与厂址有关的单项工程、接入电源、再生水系统等。本次招标为上述规模中供电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2.4计划工期:共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2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0日。
2.5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该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清单预算编制、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及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和施工期间内的所有工程总承包工作内容,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2.6质量标准:设计: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施工: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4,311,600.28元(其中设计费为46,1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设计: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电力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资质(送电工程或变电工程)设计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同时还须具备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者设计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3)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注: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提供承诺书)。
投标人拟派人员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2024年7月-2024年9月在本企业有缴纳养老保险的记录(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材料)。
3.3投标人须提供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4信誉要求
(1)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各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1年9月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之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2)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各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之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企业不超过二家,联合体各方应在投标前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企业,同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联合体成员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所有联合体成员均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注:本项目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一方在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除文件中明确要求联合体各方加盖公章位置,其余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公章即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0月23日17时00分至2024年10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09时00分。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4日09时00分。
7.3开标地点:双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接受异议的;
9.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项目、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饶河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69-*******
招 标 人: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饶河县和平街100号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系方式:0469-*******
招标代理机构:晟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家园项目B5-9_号商服
联 系 人:高女士
联系方式:135*****111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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