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煤矿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祁阳煤矿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祁阳煤矿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投资[2015]40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由居民和企业多渠道筹措解决、国家给予适当补助。招标人为祁阳煤矿工矿棚户区改造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祁阳煤矿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祁阳县三口塘镇过境路与晋乾路交汇处
2.3 规 模:总建筑面积约23549.72㎡,其中A栋面积3203.93㎡,B栋每栋面积2129.87㎡共2栋,C栋面积2150.57㎡,D栋面积2125.41㎡,E栋面积2133.7㎡,F栋面积3211.23㎡,J栋每栋面积3232.57㎡共2栋。工程总投资估算约1800万元(实际投资金额以祁阳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金额为准);
2.4 工期要求:390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0年(第80号)规定执行
2.7 招标范围:具体见招标人提供的祁阳煤矿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8 标段划分:按一个标段发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 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 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应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件的要求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为6人(即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必须是本企业的在职人员(需提供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9月1日由投标单位购买的劳动保障部门的养老保险证明,并提供养老保险金查询网址和密码,如无法查询或查询不是投标单位在职员工的或同名同姓重复参保的,一律做废标处理)。且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
3.6 省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必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湖南省住建厅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招标信誉评审计分标准按永住建发〔2015〕9号文规定,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陆万元,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出具投标保函。银行出具投标保函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6.投标报名程序
6.1 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之日前通过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或祁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y.q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7.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6年 11 月 8 日 上午 9 时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祁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祁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一室);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参加投标(法人代表不能兼职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祁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招投标监督机构为祁阳县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电话:****-*******。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祁阳煤矿工矿棚户区改造有限公司
地址:祁阳县三口塘镇
联系人:唐先生
电 话:138*****82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韶山南路123号华翼府A座1424房
联系人:陈先生、杨先生
联系电话:****-********/137*****540/158*****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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