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智慧高速数据中心项目”一期云和大数据应用系统招标公告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智慧高速数据中心项目”一期云和大数据应用系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就“智慧高速数据中心项目”一期云和大数据应用系统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发包人为浙江宁波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浙江台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浙江台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临海分公司、浙江舟山跨海大桥有限公司,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cncico.com)。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其中浙江宁波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承担23%、浙江台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承担49%、浙江台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临海分公司承担13%、浙江舟山跨海大桥有限公司承担15%。
2、项目概况
2.1项目主要内容:开发适用于智慧高速的云和大数据应用系统。本次招标为第一期,本次招标的系统共包括有三个模块内容,分别如下:
云和大数据平台模块:构建满足智慧高速目前与未来的云和大数据平台,平台要求从云资源、云服务、云安全三方面进行考虑。
应用云化模块:主要是将目前智慧高速中的出行网站与知识库进行应用上云。
数据预研分析平台模块:主要以数据交换预研平台、数据管控预研平台为基础,建立完善的数据交换共享体系,同时构建智慧高速数据中心预研平台,实现对高速数据的规范整合,并在hadoop大数据存储及分析技术的基础上,提供智慧高速数据中心建设的技术验证与预研。
2.2项目实施地点: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数据中心机房。
工期要求:3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含)以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3年1月1日以来实施项目未发生纠纷或未存在不良记录;自201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2具有被浙江省软件行业协会认定为软件企业资格的或注册地在浙江省内的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二级及以上的企业
3.3自2013年起有2个(含)以上已验收(或业主证明服务良好)的高速公路机电系统集成或高速公路行业软件开发项目经验,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要求提供项目合同(合同主体须与投标人一致)及加盖业主公章的验收报告或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或质量证明文件(含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签发的综合评价等级证书);
3.4具备较强的综合售后服务能力,有长驻浙江省的负责平台运行维护保障的技术能力和工程技术人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可于2016年10月18日-10月24日9:00~11:30和13:00~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证件清晰可辩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非杭州市注册企业加持在杭设立的长期售后服务机构本地工商或国内经济合作办注册资料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菁华路188号B座503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只接受现金支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8日14:00,投标人应于当日14时00分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波市江东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东区1幢国际商务大厦2层/开标厅,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及同一地点举行。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cncico.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代表:浙江宁波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689号新天地东区11号楼10层
邮 编:315040
电 话:159*****315
传 真:****-********
联系人:顾作一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华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菁华路188号B座503室
邮政编码:315103
联系人:张斌
电 话:****-********
传 真:****-********
招标人:浙江宁波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浙江台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浙江台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临海分公司
浙江舟山跨海大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宁波华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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