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经开区东十二路交东十一路东北角场地平整工程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经开区东十二路交东十一路东北角场地平整工程采购需求公开
1、项目名称:长沙经开区东十二路交东十一路东北角场地平整工程。
2、采购预算:*******.32元 。设置最高磋商限价:*******.82元。
3、建设位置: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4、工程概况:长沙经开区东十二路交东十一路东北角场地平整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1、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3、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4、施工技术要求:满足规范、图纸设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合同约定。
5、安全生产要求:不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详见采购文件中合同约定。
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关键岗位人员均为供应商正式在职人员,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且提供依规配备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按照要求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承诺书》,不接受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三、技术规格:1、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2、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3、施工技术要求:满足规范、图纸设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合同约定。
4、安全生产要求:不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详见采购文件中合同约定。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工期要求:60日历天。
采购人指定地点。
具体详见合同和第四章采购需求
五、服务标准:1、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2、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3、施工技术要求:满足规范、图纸设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合同约定。
4、安全生产要求:不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详见采购文件中合同约定。
具体详见合同和第四章采购需求。
1、验收方式: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本项目按照简易程序验收,项目验收由采购人组织,根据考核办法进行验收,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2、项目按月考核验收,考核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和采购人要求整改,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合同期内连续两次或累计三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采购文件中合同约定条款及本项目采购需求。
1.付款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2.付款方式: 本工程进度款由发包人按月支付,每月支付当月已完成合格工程量造价的7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结算资料提交至区投评评审中心支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金额80%,区投资评审中心完成竣工结算审核,竣工资料合格并完成归档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款的95%,余款(工程结算款的5%,含质保金及风险保证金,两者合并设置)待缺陷责任期(2年)满且结算抽查(如有)完成后,依据结算抽查结果一次付清。质保金与风险保证金合并设置,以后到期的限额比例为支付条件。以上付款均不计息。
3、本项目成交金额不能作为总价包干依据,最终结算价以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的结算报告为准。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成交人遗漏谈判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成交人自负,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具体详见合同和第四章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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