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学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基础教学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基础教学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师范大学 |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23日 16:0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31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00-12:00:00 下午:12:00 至 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14日 10:00 | ||
开标地点 | 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网上投标。 | ||
预算金额 | ¥35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朱海强 | ||
项目联系电话 | ********-8111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师范大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桂林路10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1-********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教育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徐汇区钦江路88号东楼626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8111 |
项目概况
基础教学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4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24**********-********
项目名称:基础教学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预算编号: 0024-W*********
预算金额(元): *******元(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元)
最高限价(元): 包1-*******.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基础教学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基础教学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包括:
1) wifi生物显微互动系统
2) wifi体视显微互动系统
3) 体视显微镜
4) 双筒望远镜
5) 湿法制粒机
6) 三维混合机
7) 快速整粒机
8) 筛分仪
9) 崩解仪
10) 休止角检测仪
11) 多歧管普通型实验室钟罩式冻干机
12) 全自动高速旋光仪
13) 恒流泵
14) 蒸发光散射检测器
15) 生化培养箱
16) 植物光合作用测定仪
17) 手持式光谱照度计
18) 便携式溶解氧分析仪
19) 低温组织研磨仪
20) 制冰机
21) 旋转蒸发系统
22) 超低温冰箱
23) PCR仪
24) 超纯水机
25) 加热磁力搅拌器
26) 台式PH计
27) 电导率仪
28) 冰箱
29) 立式冰柜(风冷无霜)
30) 数显恒温水浴锅
31) 二氧化碳培养箱
32) 电子分析天平(110g/0.0001g/内校)
33) 脉冲氙灯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34) 电热鼓风干燥箱
35) 全画幅微单相机
36) 全画幅微单相机微距镜头
37) 翻拍架
38) 双色温补光灯LED双灯套装【方形柔光箱*2】等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至甲乙双方完成全部合同权利义务。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3)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4)支持监狱企业发展(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中小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2)供应商须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法人的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须取得总公司授权;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4)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日为期)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中小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网上投标。
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14日 10:00
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网上投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如需纸质文件可自行打印,也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购买(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潜在供应商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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