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涪城区冯家河中段改道工程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调查报告编制服务单位竞争性谈判的公告

关于涪城区冯家河中段改道工程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调查报告编制服务单位竞争性谈判的公告

绵阳市涪城区水利发展中心

关于涪城区冯家河中段改道工程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调查报告编制服务

竞争性谈判的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2023年12月15日涪城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第23次)党组会议同意,对涪城区冯家河中段改道工程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调查报告编制服务,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服务单位,诚邀有意承担本项目服务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委托单位:绵阳市涪城区水利发展中心

(二)项目名称:涪城区冯家河中段改道工程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调查报告编制服务

(三)建设地点:涪城区新皂镇、石塘街道、吴家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该项目总投资1255.09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拆迁补助资金。冯家河中段改道后总长1328m,新建堤防左岸全长822m,右岸全长805m,两岸总长1627m,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沿堤线新建穿堤箱涵1处,涵管5处,设置下河梯步4处。

(五)服务内容:开展涪城区冯家河中段改道工程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调查报告编制服务:项目竣工后编制竣工验收调查报告、通过专家组评审并挂网公示。

(六)工作时长:在主体工程满足验收条件起40工作日内,协助建设单位完成验收、通过专家组评审并挂网公示。

(七)环保验收服务费:最高限价3.0万元。

二、报名时间地点

(一)公告起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9:00至2024年10月24日17:00时止。

(二)报名时间地点:报名起止时间同公告起止时间一致;报名地点为涪城区农业农村局203办公室,报名登记同时领取竞谈方案及投标文件模板(电子版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如无法参与报名时,其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加盖鲜章)、委托人身份证、最近6个月内个人社保证明(如新入职则提供劳务合同及薪酬支付材料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提供原件或复印件盖鲜章)。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二)提供企业经营范围具有环保咨询,环境监测等环境环保相关服务。

(三)履约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提供近三年无被相关部门通报或处罚的不良记录的承诺书,投标人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信用要求。1.“信用中国”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2.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平台查询结果网页截图;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网页截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信息);4.投标人如查有严重违法失信等行为,该公司不予报名登记。

(五)投标人承担的水利项目环保验收业绩证明。至少提供1个或以上的水利项目环保验收业绩。

(六)企业法定代表人如无法到场时,其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委托人身份证、最近6个月内个人社保证明(如新入职则提供劳务合同及薪酬支付材料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提供原件或复印件)。

(七)按照规范要求: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和环境影响事中监测服务单位不能再参与环保验收服务单位的竞争。

(八)投标人认为涉及投标内容的需增加的材料。

(九)本项目不接受组成联合体参加谈判。

以上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并提前装入投标文件袋中予以密封。

四、评标办法

(一)招标人组成3人以上单数的评标小组,局纪检组全程参与。

(二)投标文件应密封,封面盖鲜章,袋内应包含符合第三条(报名资格条件)材料。

(三)竞争报价。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达不到3家及以上,重新招标。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入竞争报价环节。采用一次性报价方式,报价高于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按废标处。报价低于最高限价为有效报价,如有效报价相同,则由评标人组织第二次报价。有效报价最低者确定为中标候选人,该最低报价为中标价。

特别注意:为保证服务质量,投标人报价在最高限价60%以下的(不含现场二次报价),应提供合理的说明。①成本明细清单(投标人逐项就所提供的工程或其有关的货物、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构成事项详细陈述)。②书面情况说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加盖鲜章)。以上材料需提前装入投标文件袋中予以密封,但不作为资格审查内容。

开标后,评标小组有权结合项目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情况说明等材料进行审查。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等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按规定密封递交的,评标小组可以将其响应文件作为废标处理。

五、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以业主单位电话通知时间为准。

地点:绵阳市涪城区农业农村局311会议室。

六、结果公示

投标结束后,业主单位将在绵阳市涪城区政务网公示竞争性谈判结果,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到绵阳市涪城区水利发展中心签订合同。若发生投诉,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联系人:唐工 电 话:158*****807

特此公告。

绵阳市涪城区水利发展中心

2024年 10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竣工验收 环境保护 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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