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媒体中心装修改造工程监理服务第2次比价采购公告

融媒体中心装修改造工程监理服务第2次比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LJGCYC200*****202********
项目名称: 鹤岗市公安局融媒体中心装修改造工程监理服务(第2次)
采购方式: 比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7500.0000
最高限价(元): 7500.0000
采购成本价(元): 1.0000
需求详情:

对鹤岗市公安局融媒体中心装修改造工程提工程监理服务及相关工作职责:1、确定监理机构岗位职责及人员;2、主持编制监理计划,编制监理细则;3、主持召开工地会议、监理交底会;4、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总体进度计划及月进度计划,审验主要原材料、混合料、一般原材料和混合料;5、审批分部分项工程开工申请,签发工程开工令支付证书、单位工程、合同段和分部分项工程停工令及复工令;6、核查施工单位测量、施工放线成果并进行复测;7、组织检查施工单位质量、安全和环保等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8、采取巡视、旁站、抽检和验收等方式,检查施工质量、安全和环保等情况;9、组织分项工程(中间)交工质量检验评定,进行分部工程质量评定;10、检查交工验收申请,评定工程质量,参加交、竣工验收;11、审核工程分包、工程变更、工程延期和费用索赔等;12、核算工程量清单,对已完工程进行计量;13、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的调查和处理;14、组织填写监理日志,编写监理工作报告,归集监理资料;15、组织编写监理截图和监理工作报告,编制监理竣工资料;16、提供建设单位委托的其他工程管理咨询服务。完成公安局交办的其他职责内工作。
服务周期: 30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1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鹤岗市南山区北红旗路335号
报名开始时间:2024-10-23 19:23
报名结束时间:2024-10-28 00:00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鹤岗市公安局
联系人: 徐明鑫
联系电话: 187*****555
联系座机: 0468-*******
四、参与项目

标签: 装修改造 工程监理 融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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