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咸阳市实验中学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咸阳市实验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3.项目内容:面向社会公开比选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接咸阳市实验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
4.服务范围:咸阳市实验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的全部代理工作。不限于提供招标前期咨询,编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审查投标人资格,处理询问与质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协助合同的签订,提供完整的存档资料(包括电子版和开标、评标过程影像资料)等业务,以及与项目招标有关的其它事宜。
5.服务期限:自本项目招标代理委托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全部招标代理工作完成之日止。
二
比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备案,具备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要求开展招标采购活动的条件和能力。
2.具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独立办公场所和相关设备设施,配备不少于5名专业技术人员。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比选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无重大违法行为承诺书);
4.投标人近三年不得为“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者“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企业;
5.投标人近三年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
6.投标人近三年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记录;
7.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比选;
8.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比选公告发布时间和媒介
四
报名资料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备案截图扫描件(加盖公章);
3.近三年未被“信用中国”或者“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近三年未被“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近三年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公司地址、组织机构和设备设施情况简介(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报名材料提交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为无效报名。报名及获取比选文件时所提供的的资料查验并不代表比选时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
五
报名方式、时间、及文件获取
六
比选文件的澄清
1.比选投标人对比选内容有疑问的,请于2024年10月31日之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递交给招标单位。
2.比选投标人对比选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单位概不负责。比选投标人由于对比选文件的任何错误推论和误解,以及比选单位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比选投标人自负。
七
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比选响应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纸质版当面递交。
2.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18时00分
3.比选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咸阳市实验中学后勤服务处112办公室
八
比选时间及地点
1.比选时间:2024年11月4日09时00分
2.比选地点:咸阳市实验中学
九
联系方式
杨老师:130*****680
康老师:189*****880
咸阳市实验中学
2024年10月22日
标签: 食堂大宗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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