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岗区芦家街道办事处2016年冬季至2017年春季清冰雪项目招标公告
南岗区芦家街道办事处2016年冬季至2017年春季清冰雪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WZB[公]2016-048
本招标项目南岗区芦家街道办事处2016年冬季至2017年春季清冰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购人为哈尔滨市南岗区芦家街道办事处,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岗区芦家街道办事处2016年冬季至2017年春季清冰雪项目
2、项目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芦家街道。
3、招标内容:2016年冬季至2017年春季清冰雪项目
4、项目规模:清冰雪面积按区城管局核定面积。
二、服务周期:一个清冰雪周期(2016年冬季至2017年春季)
三、对潜在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潜在投标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应包含清扫、保洁、清冰雪、物业、劳务服务中至少一项且工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需具备的其他条件:(1)拥有相对稳定的作业队伍;(2)具备冬季清雪工作经验;(3)熟练掌握清冰雪机械使用;(4)具有专业除冰、清雪、机械设备、工具和拉运积雪车辆,并提供所有机械照片和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4.1潜在投标人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附投标上一年度企业公示年度报告的网上打印页,http://gsxt.saic.gov.cn/)、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清雪所有机械照片和行驶证复印件,潜在供应商自行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近三年内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前三个月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或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证,未纳税需提供纳税申报表(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由社保局出具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前6个月投标人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且加盖单位公章)、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中至少有二项类似本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准)等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16年10月18日至2016年10月2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到山东省经纬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五、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2号和平大厦7层和平座
六、本项目公告发布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218.8.25.229:8003/dljg.jsp);
中国(zbxx/)
七、如有其它未尽事宜请与山东省经纬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采 购人:哈尔滨市南岗区芦家街道办事处
地 址:南岗区宣礼街23号
联 系人:陆海涛
联 系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经纬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2号和平大厦7层和平座
联 系 人:姚志明
联 系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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