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奎县2016“两大平原”涉农整合资金水稻育秧大棚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望奎县2016“两大平原”涉农整合资金水稻育秧大棚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望奎县2016年“两大平原” 涉农整合资金

水稻育秧大棚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EITCL-HL-CZQT-161037

1.招标条件

望奎县2016“两大平原”涉农整合资金水稻育秧大棚建设项目已由黑龙江省财政厅以黑财指(农)[2016]42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望奎县农业局,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补助和农民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的水稻育秧大棚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望奎县2016“两大平原”涉农整合资金水稻育秧大棚建设项目;

2.2招标范围:大棚骨架(含附属配件)采购;

2.3交货地点:火箭镇、通江镇、东升乡、先锋镇等水稻主产乡镇;

2.4供 货 期:水稻育秧大棚于2017年1月31日前供货结束;

2.5投 资 额:项目总投资611.28万元;

2.6建设内容:水稻育秧大棚849栋大棚,单栋面积360平方米,总面积305640平方米。骨架以热镀锌矩形方钢骨架为主(风载、雪载不小于0.55kn/m2),跨度8米,拱高2.6-2.8米,大棚两侧设有燕尾槽通风装置,两头分别建有2米高×3米宽大门;

2.7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3.2投标人应具有大棚骨架经销或制造的营业范围,且近三年至少有一个类似业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18日至2016年10月24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在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5号5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按省相关文件执行,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申请人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企业法人身份证、类似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网上可查中标公示),上述证件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8日9:00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5号5楼开标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http://)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望奎县农业局

地址:望奎县望奎镇中央大街144号-1

联 系 人:胡志民

电话:****-*******

招标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5号5楼

邮编:150001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话:****-********

电子邮件:zhaobiaojituan@163.com

2016年10月1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大棚 育秧 水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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