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奎县2016“两大平原”涉农整合资金水稻育秧大棚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望奎县2016“两大平原”涉农整合资金水稻育秧大棚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望奎县2016年“两大平原” 涉农整合资金
水稻育秧大棚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EITCL-HL-CZQT-161037
1.招标条件
望奎县2016“两大平原”涉农整合资金水稻育秧大棚建设项目已由黑龙江省财政厅以黑财指(农)[2016]42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望奎县农业局,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补助和农民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的水稻育秧大棚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望奎县2016“两大平原”涉农整合资金水稻育秧大棚建设项目;
2.2招标范围:大棚骨架(含附属配件)采购;
2.3交货地点:火箭镇、通江镇、东升乡、先锋镇等水稻主产乡镇;
2.4供 货 期:水稻育秧大棚于2017年1月31日前供货结束;
2.5投 资 额:项目总投资611.28万元;
2.6建设内容:水稻育秧大棚849栋大棚,单栋面积360平方米,总面积305640平方米。骨架以热镀锌矩形方钢骨架为主(风载、雪载不小于0.55kn/m2),跨度8米,拱高2.6-2.8米,大棚两侧设有燕尾槽通风装置,两头分别建有2米高×3米宽大门;
2.7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3.2投标人应具有大棚骨架经销或制造的营业范围,且近三年至少有一个类似业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18日至2016年10月24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在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5号5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按省相关文件执行,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申请人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企业法人身份证、类似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网上可查中标公示),上述证件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8日9:00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5号5楼开标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http://)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望奎县农业局
地址:望奎县望奎镇中央大街144号-1
联 系 人:胡志民
电话:****-*******
招标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5号5楼
邮编:150001
联 系 人:王女士
2016年10月18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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