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概况
1、招 标 人:赣州市章贡区沙石镇火燃村村民委员会
2、招标项目:沙石镇火燃村中心村建设李屋前广场工程
3、工程地址:沙石镇火燃村
4、工程规模:该工程为章贡区沙石镇火燃村中心村建设李屋前广场工程。主要内容为沙场地、混泥土路面、毛石挡土墙、绿化和休闲设施。
5、标段划分:1个标段
6、项目投资:总投资约21.46万元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8、工期要求:计30日历天。
9、招标范围:具体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10、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对投标人要求:
1、投标企业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可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2、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外埠来赣的投标人应出具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项目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原件。
三、资格审查方式、条件、标准和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名称
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2、本工程投标人必备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①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②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正式职工,需提供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劳动主管部门未实行备案的地区,提供当地社保部门有效的证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证。③投标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④赣州市外投标申请人应出具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投标截止日之前二十天内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证明。⑤购买招标文件收据。⑥外埠来赣的投标人应出具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项目投标备案手续材料。
四、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凡符合上述第二条的要求,并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申请人于2016年10月24日下午3:00-5:00到赣州市章贡区沙石镇人民政府办公楼四楼会议室不记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资料费为人民币400元,均售后不退 。
五、其他
有关本工程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单位:赣州市章贡区沙石镇火燃村村民委员会(章)
单位负责人:郭学贵
办公地址:章贡区沙石镇
联 系 人:郭赞
联系电话:
159*****477招标代理单位:上饶市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童志斌(章)
办公地址:上饶市信州区五三大道81号
联 系 人:钟世鹏
联系电话:
152*****005招投标监督单位:赣州市章贡区沙石镇人民政府
受理投诉电话:
****-*******2016年10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