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县城河滨片区排水设施建设项目新街、老东街工程监理磋商公告

2024年县城河滨片区排水设施建设项目新街、老东街工程监理磋商公告

岚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县城河滨片区排水设施建设项目(新街、老东街)工程监理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岚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县城河滨片区排水设施建设项目(新街、老东街)工程监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岚皋县西三路32号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2024-11-04 15: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AYYC-*******

项目名称: 岚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县城河滨片区排水设施建设项目(新街、老东街)工程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采购需求:

岚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县城河滨片区排水设施建设项目(新街、老东街)工程监理

标包1( 岚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县城河滨片区排水设施建设项目(新街、老东街)工程监理_标包1):

标包1预算金额:******.00元

标包1最高限价:******.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标包1工程监理服务 岚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县城河滨片区排水设施建设项目(新街、老东街)工程监理_标包11(项)

详见采购文件

******.00******.00

标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工程保修期满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岚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县城河滨片区排水设施建设项目(新街、老东街)工程监理标包1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是: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岚皋县2024年县城河滨片区排水设施建设项目(新街、老东街)工程监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 政府强 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印 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 23号);(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岚皋县2024年县城河滨片区排水设施建设项目(新街、老东街)工程监理费)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组织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自然人须具有身份证明;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③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0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参保缴费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④供应商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市政公用专业注册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无在监项目,并需提供无在监项目承诺书;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成立不满三年的,按实际情况出具;

⑥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须提供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应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⑦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出具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4日至 2024年10月30日,每天 上午 09:00 至 12:00 , 下午 14:00 至 18: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康市岚皋县西三路32号

方式:线下购买

售价:

标包1: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11-04 15:00:00(北京时间)

地点: 岚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供应商携带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投标登记备案并获取磋商文件。获取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岚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安康市岚皋县城关镇河滨大道17号

联系方式:187*****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西安钰尧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六路旭景兴园小区2号楼二单元1103室

联系方式:173*****3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173*****306

西安钰尧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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