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县人民医院污水检测询价公告
安福县人民医院污水检测询价公告
尊敬的各环境检测机构:
根据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为确保我院污水排放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环保要求,保障医院及周边环境的安全与卫生,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我院拟对污水检测服务进行公开询价。
一、项目基本信息
1. 项目名称:安福县人民医院污水检测项目
2. 项目地点:江西省吉安市安福县人民医院(安福县平都镇南街路129号)
二、检测内容及要求
1. 检测依据:检测工作需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5)等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
2. 检测项目及频次:详见附件1《安福县人民医院污水排放监测方案》。
3. 报告要求:每次检测完成后,应及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报告内容应详细、准确、清晰,包含检测项目、检测结果、评价标准、是否达标等信息,
4.检测数据由检测方上报国家污水处理监测平台,并按要求及时填写周报、月报、季度、年报等相关工作。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环境检测或相关业务。
2. 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丰富的污水检测经验,在过去三年内有类似医院污水检测项目的业绩。
5.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本公司必须入住江西省电子卖场
四、报价文件要求
1. 报价函:应明确检测服务的总报价、单价(如有按项目或频次的单价)以及报价有效期等信息,报价应为含税价格,包含检测费用、采样费用、交通费、报告编制费用等所有相关费用。
2. 资格证明文件: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与报价,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完好并加盖公章。
五、报价时间及地点
1. 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0日上午9点
2.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安福县人民医院行政四楼会议室(体检中心四楼)
3.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冬平
联系电话:187*****261
六、评审方法
1. 本次询价将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若最低价出现相同价格时则进行下一轮报价直至出现最低价的一方为准。
3. 我院将成立评审小组,对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对不符号要求的报价公司将取消报价资格。
七、其他事项
1.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与本次询价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2. 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报价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有虚假,将取消其报价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3. 我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检测内容、频次等进行调整,成交供应商应予以配合。
4.中标单位必须协助我院变更和申报排污许可证,并上报检测数据。
4. 本次询价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安福县人民医院总务科所有。
标签: 污水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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