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水毁应急工程招标公告
2024年水毁应急工程招标公告
吉林省吉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2024年水毁应急工程(项目名称)(项目编号:JLSWSZB 2024-055 )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欢迎有能力提供优质服务的投标单位进行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2024年水毁应急工程。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4.工程内容及标段划分如下(具体工程数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 | 所属工区 | 路线名称 | 行车 方向 | 中心桩号或位置 | 工程内容 | 最高限价(元) |
SH01 | 永春工区 | 长春绕城 | 哈尔滨方向 | K45+630-K45+880 | 矮墙进行拆除重建,矮墙上坡面采用叠拱防护+局部松木桩加固,边沟拆除重建,边沟尺寸向外侧拓宽1m,增设急流槽1道。 | |
SH02 | 怀德工区 | 长深高速 | 长春 方向 | K54+158桥 | 恢复桥下铺砌,重建河岸挡墙。 | |
深圳 方向 | 边坡冲毁部分采用山皮石回填,重建浆砌片石边沟。 | |||||
怀德工区 | 长深高速 | 深圳 方向 | K50+667桥 | 采用山皮石对搭板底部及锥坡进行回填,然后在搭板上部进行钻孔注浆;对冲沟采用山皮石回填,重建浆砌片石边沟。 |
5.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6. 建设地点:长春分公司所辖路段永春工区和怀德工区。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及专业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单位,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投标单位可同时参与2个标段的应答,但只允许中1个标段;本项目按01~02标段顺序依次评审,投标单位在前一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后一标段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及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10月23日至10月28日8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JLSWSZB@126.com邮箱,招标代理人收到资料确认无误后,将《报名登记表》及招标文件发送给投标人(报名时提供的邮箱)。
2.本次招标文件不收费。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浦东路4488号建投公司四楼开标室。
如果截标或开标时间及地点有改变,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五、公告发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六、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招标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金宇大路长春南收费站院内
联系人:彭博阳
电 话:0431-********
邮 箱:**********@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吉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浦东路4488号建投公司四楼409室
联系人:杜吉芹
电 话:158*****032
邮 箱:JLSWSZB@126.com
标签: 水毁应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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