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院内采购公告二次

德宏州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院内采购公告二次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单项或者批量金额在60万元及以下的项目,由采购部门按本部门内控制度及财务制度进行采购。现经医院批准,本项目按院内采购执行,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洽谈。

一、 服务、编号及预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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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需求

1、设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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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服务要求

*2.1低温等离子灭菌器、环氧乙烷灭菌器整机全保。

*2.2提供至少1名工程师驻场服务。

*2.3经销商需同时具备两台设备的原厂维修授权函。

*2.4保证更换配件时提供原厂配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

2、特殊资质要求

2.1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2经营范围包含医疗设备维修/维护。

3.3经销商需同时具备两台设备的原厂维修授权函。

四、报名及相关安排

1、报名资料(盖鲜章)。

(1)法人书及经办人授权书(附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

(3)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申明以及供应商在本项目谈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截图。

(4)联系方式。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1)现场报名:将报名资料(备注好报名包号)交到德宏州人民医院设备科108室。

(2)网上报名:电子版(备注好报名包号)发到邮箱133*****211@163.com。

(3)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日起5个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排谈及相关安排

1、谈判规则

(1)本次采购以比选方式进行。采购小组按事先公布的条件和要求,通过比较选择、综合价格指标、技术指标、商务指标、服务指标等要素,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供应商。

(2)供应商在谈判时间前将纸质谈判资料交至德宏州人民医院7号楼1楼设备科108室。

(3)具体谈判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谈判资料(按下列顺序装订逐页加盖红色公章)

(1)服务报价表。

(2)法人书(附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授权书(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3)供应商三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至少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记录和社保缴纳记录。

(5)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申明以及供应商在本项目谈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截图。

(6)原厂维修授权函。

(7)驻场工程师服务承诺函。

(8)原厂配件保障承诺。

六、付款方式:

年度服务期满且服务质量考核通过,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发票后90至120日一次性支付年度服务费。

七、谈判结果公布

德宏州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dhzyy.com/

咨询电话: 设备科 0692-******* 余工180*****795

八、监督

本次谈判全程由纪检监察室监督,项目参与供应商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提出。

纪检监察室电话:0692-*******

标签: 医疗设备维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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