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像科设备采购项目的征求意见公告

影像科设备采购项目的征求意见公告

沭阳县第一人民医院拟采购医疗设备,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合格供应商参与并反馈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沭阳县第一人民医院影像科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需求:

包号

品目号

设备名称

数量

采购预算

(万元人民币)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01

01-1

X线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 64排

1套

800

接受

02

02-1

乳腺铂靶机

1套

300

接受

03

03-1

数字X线摄影系统 (DR)

2套

420

接受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投标声明及承诺函)。

2.信用信息。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按国家规定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投标人须根据投标产品的类别,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附表;

2.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根据投标产品的类别,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Ⅰ类医疗器械无需提供);

3.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投标本企业产品的,须根据投标产品的类别,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I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境外生产厂家无须提供);

4.投标货物若为进口设备,投标人须提供代理商/经销商证书(代理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制造商专项授权书。

三、公开征求意见公告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0月23日9:00至2024年10月28日17:30。

2.地点:宿迁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sqcz.suqian.gov.cn/)。

四、提交征求意见书截止时间和地点

1.提交征求意见书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征求意见书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扫描(PDF)发送至邮箱zxq@sumex.com.cn (025-********)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开征求供应商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相关意见,供应商可以在征求意见书中进行详细反馈,包含但不限于对采购需求的制定,技术参数,质保期,交货期等的反馈。

2、现场勘察及答疑: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及答疑,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

六、本次采购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沭阳县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沭阳县智慧路1号

联系方式:139*****487

项目联系人:张余

标签: 影像科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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