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新车警灯警报器采购竞争性磋商
2024年度新车警灯警报器采购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度新车警灯警报器采购 | ||
品目 | 货物/设备/车辆/车辆附属设施及零部件,服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服务/音像制作服务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 | ||
行政区域 | 浦东新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23日 18:20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29日 每日上午:9: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00号东方大厦11楼1101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1月04日 15: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00号东方大厦11楼1101室 | ||
预算金额 | ¥3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高也、卢娟红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1-********-8070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65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老师133*****781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瑞岳华(上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00号东方大厦11楼11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高也、卢娟红、021-********-8070/021-******** |
项目概况
2024年度新车警灯警报器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00号东方大厦11楼11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RYH-cs-2024-0354
项目名称:2024年度新车警灯警报器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拟采购2024年度81辆小型车警灯警报器的安装及维修(具体需求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至质保期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次采购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其他组织;(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报价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响应;(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4日 至 2024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00号东方大厦11楼1101室
方式:现场购买,领取文件需提交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有效证明材料; (2)法定代表人领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人领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00号东方大厦11楼11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0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00号东方大厦11楼11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A、法定代表人出席需携带:
(1)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磋商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纸制响应文件及电子文档。
B、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携带:
(1)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磋商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纸制响应文件及电子文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655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133*****7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瑞岳华(上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00号东方大厦11楼1101室
联系方式:高也、卢娟红、021-********-8070/0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也、卢娟红
电 话: 021-********-8070
标签: 新车警灯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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