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诊疗设备和中医治疗器械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中医诊疗设备和中医治疗器械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滨海县五汛镇中心卫生院中医诊疗设备和中医治疗器械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滨海县人民政府网”按招标公告中的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4日15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HXWXZZXWSY-ZX(D)-*******

2.项目名称:滨海县五汛镇中心卫生院中医诊疗设备和中医治疗器械采购及安装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34.998万元

5.最高限价:34.998万元

6.采购需求(简介):中医诊疗设备和中医治疗器械采购、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培训、验收、免费质量保修期内维保、售后服务等。具体货物名称、数量及技术参数需求等(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7.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限(含安装调试验收工期) 20 日历天。

8.免费质量保修期(所有产品)为 三 年。

9.质量标准: 合格 。

10.项目地点(交货地点): 滨海县五汛镇中心卫生院(以采购人的具体要求为准)。

11.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体外冲击波治疗仪。

1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招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服务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9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的生产或经营许可资格证明。

2.0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的要求, 提供所投产品相应的注册证或备案证。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不接受现场获取、传真获取等其它方式。

方式:供应商须在本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且注明项目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收件地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电子扫描件(或截图件),发送至代理公司电子邮箱**********@qq.com中。

上述材料递交成功后,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向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上述预留电子邮箱发出。获取招标文件时如有问题须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联系人:南女士,手机号码:177*****763)。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及时查看预留电子邮箱或预留电子邮箱错误或收件地址错误等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其他有关事项:

请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及时查看电子邮箱,了解有关事宜;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被拒绝。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滨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评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 4份。

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供应商资格材料原件【营业执照、财务状况报告(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医疗器械的生产或经营许可资格证明、所投产品相应的注册证或备案证、声明函】必须带到开启现场签收【若响应文件正本中资格材料采用彩色复印件或电子响应文件中资格材料为彩色扫描件的,则不需要带资格材料原件到开启现场,但资格审查过程中,若因响应文件中出现无法辨认需要核对原件而无法提供原件的,则视同没有提供原件】,逾时不予接收。提供虚假材料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提交监管部门处理。

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

4、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5、付款方式:1.预付款支付时间:合同签订后7日内,预付款支付比例:合同金额的30%,(中标人须提供合同总价30%的银行保函)。

2.尾款支付时间:中标人按要求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经采购人验收全部合格后付至合同款的85%;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至合同款的90%;验收合格满二年后付至合同款的95%;余款在验收合格满三年后付清。(结算时,中标人须提供税务发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3.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滨海县五汛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盐城市滨海县五汛镇东大街北组88号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手机号码:139*****655

2.代理机构:盐城载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滨海县港城路358号华芳国际花园3号楼202室

联系人:南女士

联系方式:177*****7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南女士

电 话:177*****763

滨海县五汛镇中心卫生院

2024年10月23日

标签: 器械 中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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