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东区教育局2014年省标结余资金区属学校音乐器材采购项目(第二次)”
“城东区教育局2014年省标结余资金区属学校音乐器材采购项目(第二次)”
西宁市城东区教育局“城东区教育局2014年省标结余资金区属学校音乐器材采购项目(第二次)”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青海诚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西宁市城东区教育局(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城东区教育局2014年省标结余资金区属学校音乐器材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诚德竞谈(货物)2016-205 |
采购项目名称 | 城东区教育局2014年省标结余资金区属学校音乐器材采购项目(第二次)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990110.57元 |
项目分包个数 | 无 |
各包要求 | 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点击此处下载)(下载招标文件)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供应商若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需提供所投产品厂家的授权函或经销(代理)证明(原件); 4、所投产品必须符合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5、所投产品均需提供正式的彩页,不接受扫描件、复印件(原厂加盖公章); 6、所投主要产品(竖笛、二胡、萨克斯、次中音号、单簧管、长笛、小提琴、打击乐器)须提供样品一份(须提供一式两份样品清单,一份装入响应文件中,另一份单独与样品一并提交。); 7、供应商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的证明原件;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9、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0、具备本项目谈判文件要求的其他资质条件;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谈判文件并登记,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谈判文件并登记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6年10月18日 |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2016/10/19 09:00--2016/10/21 17:30 |
谈判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
谈判文件售价 | 400元/份。标书售后一概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 | 青海诚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宁市五四西路63号新华联国际中心3号公寓17楼) 标书购买联系人:滕女士 电话:****-******* 电子邮箱:qhcdzbgy@163.com |
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提交材料 | 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除均需加盖公章。 注:网购时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同时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2016/10/27 15:00 |
谈判时间 | 2016/10/27 15:00 |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 青海诚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宁市五四西路63号新华联国际中心3号公寓17楼)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人:西宁市城东区教育局 地址:西宁市城东区东关大街80号 联系人:姜老师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诚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西宁市五四西路63号新华联国际中心3号公寓17楼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西宁市商业巷支行 |
收款人 | 青海诚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银行账号 | ********1341 |
其他事项 | 本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经济信息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同时发布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 单位名称:城东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 |
青海诚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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