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汇等6家社康中医业务用房改造工程施工的招标公告
新都汇等6家社康中医业务用房改造工程施工的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J********
2.项目名称: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新都汇等6家社康中医业务用房改造工程
3.项目概况:新都汇、御珑豪园、国展、佳华领汇、上品雅园、长龙共6家社康中医业务用房改造工程。
4.预算金额:人民币688,474.81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688,474.81元(其中不可竞争费******.22元)
6.需求:
项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 服务期限 |
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新都汇等6家社康中医业务用房改造工程 | 1 | 新都汇、御珑豪园、国展、佳华领汇、上品雅园、长龙共6家社康中医业务用房改造工程 | 工期:60天 质保期:730天 |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邀请招标,邀请深圳市凯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鑫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业华建设科技有限公司参与投标;
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请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行政处罚及红色警示的查询截图;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本工程招标择优因素设置为企业同类工程业绩(时间范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履约评价(时间范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项目负责人过往业绩(时间范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信用评价、投标报价,取最多等级A的作为中标人。同等条件下选择下浮率最高者为优先,下浮率报价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价格确定中标人。
三、确定中标人方式
本工程采用择优方式确定中标人。
四、投标所需提交资料
第一部分:资格审查文件(包含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核对)。
第二部分:商务投标文件(包含按择优因素编制的资料、报价单(格式自拟,需包含投标总价和下浮率)、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中的复印件必须都加盖公章。
五、投递方式
上述申报材料,第一部分一式一份,第二部分一式五份,分别密封提交,均用文件袋密封好并在文件袋正面注明应标项目名称、应标单位、应标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封条需加盖单位公章。如未按要求注明,视为无效标书。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14:30(北京时间)。(注:14:00开始受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投标地址,采购人将不接受其他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2.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年10月31日14:30(北京时间),在深圳市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综合楼10楼招标室(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吉华路175号)公开开标,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2.本采购公告及本项目采购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龙岗政府在线(https://www.lg.gov.cn/),在龙岗政府在线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3.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4.本项目属于工程招投标项目。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联系人:詹工,0755-********-3081
2.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吉华路175号
深圳市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
2024年10月23日
标签: 新都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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