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物业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太白县医院物业服务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宝鸡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07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TCC-2024-02(二次)
项目名称:太白县医院物业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7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太白县医院物业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47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保安服务 | 太白县医院物业服务项目 | 3(年) | 详见采购文件 | 1,47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太白县医院物业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属于中小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太白县医院物业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已缴存的2024年6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2024年6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6)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应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7)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应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9)特定资格条件:
本项目采购内容以物业服务为主,其中涉及保安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招用保安员,须出具承诺书(承诺书形式不限),承诺自承接本项目之日起30日内向采购人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时间: 2024年10月23日 至 2024年10月30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0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时间: 2024年11月0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名称:太白县医院(太白县中医医院)
地址:太白县北大街汉源路63号
联系方式:0917-*******
名称:太白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太白县县城北大街23号
联系方式:0917-*******
项目联系人:田万荣
电话:0917-*******
标签: 物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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