磨憨-磨丁合作区“禄劝飞地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磨憨-磨丁合作区“禄劝飞地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磨憨-磨丁合作区“禄劝飞地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磨憨-磨丁合作区“禄劝飞地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EPC)7e67dcd7-a948-4056-8247-326d0c******
资金来源: 国资 20.0% 自筹 % 贷款 80.0% 外资 % 7e67dcd7-a948-4056-8247-326d0c******
建设规模: 本项目规划建设磨憨-磨丁合作区“禄劝飞地园区”标准化厂房,项目规划用地面积*****.45 m?,总建筑面积*****.97 m?,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05 m?,1#标准厂房***** m?,2#标准厂房,***** m?,3#标准厂房***** m?,4#标准厂房7592.27 m?,5#综合楼9081.96 m?,临界商铺711.50 m?,6#门卫室24.16 m?,7#门卫室24.16m?;地下总建筑面积5679.92 m?,其中: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5319.92m?,预留污水处理站360 m?,容积率1.76,绿地面积3504.95 m?,绿地率10.00%,建筑密度40.69%。本项目主要内容包含完成磨憨-磨丁合作区“禄劝飞地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所包含的设计、施工等全部内容,具体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7e67dcd7-a948-4056-8247-326d0c******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其它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10-23 16: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禄劝县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
备注: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本项目公告规定的时间(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点击切换至“昆明市”)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ynggfwpt-home-web/#/homePage)发布的招标公告为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点击切换至“昆明市”)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ynggfwpt-home-web/#/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 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禄劝胜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段继荣
办公电话: 187*****575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旭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朱华瑞
办公电话: 189*****208 移动电话: 189*****208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240**********
标段名称: 磨憨-磨丁合作区“禄劝飞地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10-31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11-18 09:00
开标地点: 禄劝开标室1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76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本项目规划建设磨憨-磨丁合作区“禄劝飞地园区”标准化厂房,项目规划用地面积*****.45 m?,总建筑面积*****.97 m?,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05 m?,1#标准厂房***** m?,2#标准厂房,***** m?,3#标准厂房***** m?,4#标准厂房7592.27 m?,5#综合楼9081.96 m?,临界商铺711.50 m?,6#门卫室24.16 m?,7#门卫室24.16m?;地下总建筑面积5679.92 m?,其中: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5319.92m?,预留污水处理站360 m?,容积率1.76,绿地面积3504.95 m?,绿地率10.00%,建筑密度40.69%。本项目主要内容包含完成磨憨-磨丁合作区“禄劝飞地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所包含的设计、施工等全部内容,具体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磨憨-磨丁合作区内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若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成员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2家(含牵头人),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中的每一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违反本条规定,该成员及该成员参加的所有联合体的投标将被作为否决处理)。
资质要求: 投标人属一家独立的法人单位的须同时具备: (1)工程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施工: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且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投标人属联合体的,且应具备以下条件和资质: (1)工程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施工: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且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 (1)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应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国家注册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提供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 (3)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人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技术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其他项目管理人员。
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近三年(2021年01月至今已完成或在实施)承担过至少1个(含1个)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否则不予认可。)若为联合体投标,设计业绩由具有设计资质且承担本项目设计单位提供。 注:新成立不满1年的投标人业绩不做要求。 (2)施工业绩:近三年(2021年01月至今已完成或在实施)承担过至少1个(含1个)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否则不予认可)若为联合体投标,施工业绩由具有工程施工资质且承担本项目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 注:新成立不满1年的投标人业绩不做要求。
其他: 1、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2、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作否决处理;对严重失信主体执行《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规范联合惩戒对象的通知》及《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昆政务通【2020】9号)执行。 4、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 5、 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关于规范联合惩戒对象的通知》及《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昆政务通【2020】9号)执行。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11-18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招标公告.docx 2024-10-23 13:05:17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标签: 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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