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栾川龙宇钼业有限公司南泥湖钼矿淯河流经流域水环境修复技术研究与应用招
标公告
(招标编号:ZB-2024-030 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
一、招标条件
本栾川龙宇钼业有限公司南泥湖钼矿淯河流经流域水环境修复技术研究与应用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83 万元,招标人为栾川龙宇钼业有
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南泥湖钼矿位于河南省栾川县西北部,矿区范围面积 3.9753km²,生产规模 495
万 t/a,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矿区西部有淯河流经,其矿权范围内流经长度约 1200 米。为
深入践行“两山”理论,充分保护水资源,龙宇钼业南泥湖矿山公司结合现场实际情况与相
关规范要求,计划对南泥湖钼矿淯河流经流域水环境质量进行调查研究,根据调研结果,针
对性研发出淯河流经流域水环境修复技术,并编制相应技术方案和实施方案,以实现成果的
转化和应用。同时,根据该项目实验研究情况取得科研成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栾川龙宇钼业有限公司南泥湖钼矿淯河流经流域水环境修复技术研究与应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栾川龙宇钼业有限公司南泥湖钼矿淯河流经流域水环境修复技术研究与应用)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
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
章)。
2、投标人需具有水污染防治、研发技术科研能力。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至少完成过 1
项水污染防治技术科研类业绩。(以业绩成果文件载明的时间为准,需提供通过审批的研究
成果相关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拟派科研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工环或环境类相关专业高级(或副教授)及以上职
称,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复印件
及项目科研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项目负责人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4、跟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
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信誉要求供 应 商 通 过 “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
(http://www.gsxt.gov.cn)查询信用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
单”。若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否则视同未提供,查询日期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前一个月内)。
注: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本公司在上述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加盖单位
公章,分别装订入投标文件正副本,具体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6、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0 月 30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凡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潜在投标投标人,均可携带以下资料报名:(1)
企业需要提供的资料: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
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被授权人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社保
证明、投标人资格要求里面的所有资料; (2)以上原件均需有效合格,验原件后留一份加盖
单位公章的清晰完整的复印件,并逐页标注“与原件一致”字样;否则,不予接受报名;本
次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
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
性负责。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13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升龙城 26 栋 3709 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13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升龙城 26 栋 3709 室
七、其他
中佰(洛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栾川龙宇钼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栾川龙宇钼业有限
公司南泥湖钼矿淯河流经流域水环境修复技术研究与应用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
投标人积极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B-2024-030 号
2、项目名称:栾川龙宇钼业有限公司南泥湖钼矿淯河流经流域水环境修复技术研究与应用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控制金额:383 万元。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服务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南泥湖钼矿位于河南省栾川县西北部,矿区范围面积 3.9753km²,生产规模 495 万 t/a,开
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矿区西部有淯河流经,其矿权范围内流经长度约 1200 米。为深入践行“两
山”理论,充分保护水资源,龙宇钼业南泥湖矿山公司结合现场实际情况与相关规范要求,
计划对南泥湖钼矿淯河流经流域水环境质量进行调查研究,根据调研结果,针对性研发出淯
河流经流域水环境修复技术,并编制相应技术方案和实施方案,以实现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同时,根据该项目实验研究情况取得科研成果。
7、服务期限:2 年。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
单位登记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需具有水污染防治、研发技术科研能力。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至少完成过 1
项水污染防治技术科研类业绩。(以业绩成果文件载明的时间为准,需提供通过审批的研究
成果相关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拟派科研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工环或环境类相关专业高级(或副教授)及以上职
称,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复印件
及项目科研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项目负责人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4、跟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
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信誉要求供 应 商 通 过 “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
(http://www.gsxt.gov.cn)查询信用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
单”。若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否则视同未提供,查询日期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前一个月内)。
注: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本公司在上述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加盖单位
公章,分别装订入投标文件正副本,具体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6、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4 年 10 月 30 日,每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升龙城 26 栋 3709 室
3、凡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潜在投标投标人,均可携带以下资料报名:
(1)企业需要提供的资料: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
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被授权人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三个月
的社保证明、投标人资格要求里面的所有资料;
(2)以上原件均需有效合格,验原件后留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完整的复印件,并逐页标
注“与原件一致”字样;否则,不予接受报名;
本次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
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
合规性负责。
4、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 年 11 月 13 日下午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升龙城 26 栋 3709 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
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 年 11 月 13 日下午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升龙城 26 栋 3709 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
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2024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4 年 10 月 30 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
果有)。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栾川龙宇钼业有限公司
地址: 栾川县钼都路与滨河路交叉口龙宇大厦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方式:0379-66809090
代理机构:中佰(洛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升龙城 26 号楼 3709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18838867178
监管部门:栾川龙宇钼业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79-66809568
邮 箱:longyumuyejiwei@163.com
监管部门:栾川龙宇钼业有限公司纪检审计部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6809568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栾川龙宇钼业有限公司纪检审计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栾川龙宇钼业有限公司
地 址:栾川县城钼都路与滨河路交叉口龙宇大厦
联 系 人:梁先生
电 话:0379-6680909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佰(洛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升龙城 26 幢 3709 室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18838867178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