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医院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第四医院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河北鸿泰融新工程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受邯郸市第四医院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就邯郸市第四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能力的合格供应商参加该项目投标活动。

项目名称:邯郸市第四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TZB-2016-174-1

招标人名称:邯郸市第四医院

招标人联系方式:赵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河北鸿泰融新工程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邯郸市丛台区495号中道国际大厦B座26层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武健 180*****275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1标段:超声导引系统采购;2标段:眼科光学相干断层扫描仪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与采购内容相适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

2、供应商为生产厂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

3、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产品制造商或上级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销售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书及相应的资质证件(加盖授权单位公章),所代理产品的生产厂家应具有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

4、供应商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和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

5、开标时,投标人须持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从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地的检察机关开具且出具日期须在公告开始时间之后),否则投标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参与投标的企业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已执行“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可只提供新版营业执照)、业绩合同原件、供应商为生产厂家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原件;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产品制造商或上级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 “销售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书及相应的资质证件(加盖授权单位公章),所代理产品的生产厂家应具有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于2016年10月19日至2016年10月25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时3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17时30分,到河北鸿泰融新工程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提交投标文件的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院医疗设备 邯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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