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工业园区宁连路派出所改造项目的招标公告
淮安工业园区宁连路派出所改造项目的招标公告
淮安工业园区宁连路派出所改造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0*****370***** | 项目名称 | 淮安工业园区宁连路派出所改造项目 | ||||||||||||||||||||||||||||||||||||||||||||||||||||||||||||||||||||||||||||||||||||||||||||||||||||||||||||||||||||||||||||||||||||||||||||||||
标段编号 | E320*****370*****001001 | 标段名称 | 淮安工业园区宁连路派出所改造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10月24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11月4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淮安工业园区宁连路派出所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工业园区宁连路派出所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江苏淮安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关于淮安工业园区宁连路派出所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淮工经发复〔2024〕16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兴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淮安工业园区宁连路派出所改造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淮安市工业园区通衢东道20号; 2.1.2 建设规模:淮安工业园区宁连路派出所改造,改造面积约4500?,主要改造内容包括外立面出新,室内门更换,加建旗台、电瓶车雨棚及充电桩,场地内绿化整理、修剪、清运,新建部分铁艺围墙,翻新原有围墙,加建电动伸缩大门、混凝土基础、实心砖墙大门等,办公楼及宿舍拆除原建筑的内部墙体及部分改造装修部分,重新安装整体消防、水电系统,重新安装办案中心VRV系统,其他空调利旧,整体空调配管配线、控制面板重新安装(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 2.1.3 合同估算价:人民币约9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12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11-30,竣工日期:2025-03-30 2.1.5 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1、改建外立面,主要涉及外立面出新,室内门更换;2、加建旗台、电瓶车雨棚及充电桩;3、场地内绿化整理、修剪、清运;4、新建部分铁艺围墙,翻新原有围墙;5、加建电动伸缩大门、混凝土基础、实心砖墙大门等6、办公楼及宿舍拆除原建筑的内部墙体及部分改造装修部分;7、重新安装整体消防、水电系统;8、重新安装办案中心VRV系统,其他空调利旧,整体空调配管配线、控制面板重新安装;(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相关技术资料、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 标准等,具体施工范围以发包人、监理人现场确认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B证(有效期内),(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应在官方网站下载并打印(彩色)电子证书且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注册建造师还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B证(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执业期间未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或董事)。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 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 /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近两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两年为准)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 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一年为准)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 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近三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三个月为准)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3.6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7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8 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需同时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由人社部门出具的 2024 年07月01日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 3.9 投标人近两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三个月为准)没有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时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落款时间为准,两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为准。评标时由评委进入“信用中国 ”、“信用江苏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行政处罚公示 ”查询。) 3.10 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http://credit.jiangsu.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评标时评委将进入“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3.11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注: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4 年 11 月 04 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4.3 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及手续费5元,合计105元。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05 日 9 时 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淮安兴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思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工业园区永济路9号智能制造产业园 地 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水岸风情街A3幢(现楼牌为A4)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 系 人:赵女士 电 话:186*****996 电 话:159*****078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淮安工业园区宁连路派出所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工业园区宁连路派出所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江苏淮安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关于淮安工业园区宁连路派出所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淮工经发复〔2024〕16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兴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淮安工业园区宁连路派出所改造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淮安市工业园区通衢东道20号; 2.1.2 建设规模:淮安工业园区宁连路派出所改造,改造面积约4500?,主要改造内容包括外立面出新,室内门更换,加建旗台、电瓶车雨棚及充电桩,场地内绿化整理、修剪、清运,新建部分铁艺围墙,翻新原有围墙,加建电动伸缩大门、混凝土基础、实心砖墙大门等,办公楼及宿舍拆除原建筑的内部墙体及部分改造装修部分,重新安装整体消防、水电系统,重新安装办案中心VRV系统,其他空调利旧,整体空调配管配线、控制面板重新安装(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 2.1.3 合同估算价:人民币约9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12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11-30,竣工日期:2025-03-30 2.1.5 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1、改建外立面,主要涉及外立面出新,室内门更换;2、加建旗台、电瓶车雨棚及充电桩;3、场地内绿化整理、修剪、清运;4、新建部分铁艺围墙,翻新原有围墙;5、加建电动伸缩大门、混凝土基础、实心砖墙大门等6、办公楼及宿舍拆除原建筑的内部墙体及部分改造装修部分;7、重新安装整体消防、水电系统;8、重新安装办案中心VRV系统,其他空调利旧,整体空调配管配线、控制面板重新安装;(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相关技术资料、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 标准等,具体施工范围以发包人、监理人现场确认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B证(有效期内),(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应在官方网站下载并打印(彩色)电子证书且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注册建造师还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B证(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执业期间未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或董事)。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 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 /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近两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两年为准)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 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一年为准)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 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近三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三个月为准)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3.6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7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8 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需同时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由人社部门出具的 2024 年07月01日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 3.9 投标人近两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三个月为准)没有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时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落款时间为准,两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为准。评标时由评委进入“信用中国 ”、“信用江苏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行政处罚公示 ”查询。) 3.10 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http://credit.jiangsu.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评标时评委将进入“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3.11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注: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4 年 11 月 04 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4.3 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及手续费5元,合计105元。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05 日 9 时 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淮安兴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思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工业园区永济路9号智能制造产业园 地 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水岸风情街A3幢(现楼牌为A4)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 系 人:赵女士 电 话:186*****996 电 话:159*****078 |
淮安工业园区宁连路派出所改造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0*****370***** | 项目名称 | 淮安工业园区宁连路派出所改造项目 | ||
标段编号 | E320*****370*****001001 | 标段名称 | 淮安工业园区宁连路派出所改造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10月24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11月4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淮安工业园区宁连路派出所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工业园区宁连路派出所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江苏淮安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关于淮安工业园区宁连路派出所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淮工经发复〔2024〕16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兴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淮安工业园区宁连路派出所改造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淮安市工业园区通衢东道20号; 2.1.2 建设规模:淮安工业园区宁连路派出所改造,改造面积约4500?,主要改造内容包括外立面出新,室内门更换,加建旗台、电瓶车雨棚及充电桩,场地内绿化整理、修剪、清运,新建部分铁艺围墙,翻新原有围墙,加建电动伸缩大门、混凝土基础、实心砖墙大门等,办公楼及宿舍拆除原建筑的内部墙体及部分改造装修部分,重新安装整体消防、水电系统,重新安装办案中心VRV系统,其他空调利旧,整体空调配管配线、控制面板重新安装(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 2.1.3 合同估算价:人民币约9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12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11-30,竣工日期:2025-03-30 2.1.5 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1、改建外立面,主要涉及外立面出新,室内门更换;2、加建旗台、电瓶车雨棚及充电桩;3、场地内绿化整理、修剪、清运;4、新建部分铁艺围墙,翻新原有围墙;5、加建电动伸缩大门、混凝土基础、实心砖墙大门等6、办公楼及宿舍拆除原建筑的内部墙体及部分改造装修部分;7、重新安装整体消防、水电系统;8、重新安装办案中心VRV系统,其他空调利旧,整体空调配管配线、控制面板重新安装;(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相关技术资料、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 标准等,具体施工范围以发包人、监理人现场确认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B证(有效期内),(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应在官方网站下载并打印(彩色)电子证书且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注册建造师还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B证(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执业期间未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或董事)。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 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 /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近两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两年为准)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 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一年为准)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 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近三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三个月为准)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3.6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7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8 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需同时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由人社部门出具的 2024 年07月01日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 3.9 投标人近两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三个月为准)没有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时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落款时间为准,两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为准。评标时由评委进入“信用中国 ”、“信用江苏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行政处罚公示 ”查询。) 3.10 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http://credit.jiangsu.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评标时评委将进入“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3.11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注: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4 年 11 月 04 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4.3 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及手续费5元,合计105元。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05 日 9 时 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淮安兴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思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工业园区永济路9号智能制造产业园 地 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水岸风情街A3幢(现楼牌为A4)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 系 人:赵女士 电 话:186*****996 电 话:159*****078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淮安工业园区宁连路派出所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工业园区宁连路派出所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江苏淮安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关于淮安工业园区宁连路派出所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淮工经发复〔2024〕16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兴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淮安工业园区宁连路派出所改造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淮安市工业园区通衢东道20号; 2.1.2 建设规模:淮安工业园区宁连路派出所改造,改造面积约4500?,主要改造内容包括外立面出新,室内门更换,加建旗台、电瓶车雨棚及充电桩,场地内绿化整理、修剪、清运,新建部分铁艺围墙,翻新原有围墙,加建电动伸缩大门、混凝土基础、实心砖墙大门等,办公楼及宿舍拆除原建筑的内部墙体及部分改造装修部分,重新安装整体消防、水电系统,重新安装办案中心VRV系统,其他空调利旧,整体空调配管配线、控制面板重新安装(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 2.1.3 合同估算价:人民币约9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12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11-30,竣工日期:2025-03-30 2.1.5 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1、改建外立面,主要涉及外立面出新,室内门更换;2、加建旗台、电瓶车雨棚及充电桩;3、场地内绿化整理、修剪、清运;4、新建部分铁艺围墙,翻新原有围墙;5、加建电动伸缩大门、混凝土基础、实心砖墙大门等6、办公楼及宿舍拆除原建筑的内部墙体及部分改造装修部分;7、重新安装整体消防、水电系统;8、重新安装办案中心VRV系统,其他空调利旧,整体空调配管配线、控制面板重新安装;(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相关技术资料、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 标准等,具体施工范围以发包人、监理人现场确认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B证(有效期内),(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应在官方网站下载并打印(彩色)电子证书且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注册建造师还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B证(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执业期间未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或董事)。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 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 /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近两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两年为准)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 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一年为准)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 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近三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三个月为准)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3.6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7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8 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需同时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由人社部门出具的 2024 年07月01日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 3.9 投标人近两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三个月为准)没有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时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落款时间为准,两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为准。评标时由评委进入“信用中国 ”、“信用江苏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行政处罚公示 ”查询。) 3.10 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http://credit.jiangsu.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评标时评委将进入“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3.11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注: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4 年 11 月 04 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4.3 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及手续费5元,合计105元。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05 日 9 时 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淮安兴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思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工业园区永济路9号智能制造产业园 地 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水岸风情街A3幢(现楼牌为A4)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 系 人:赵女士 电 话:186*****996 电 话:159*****078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相关附件 |
|
标签: 改造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北京思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