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郑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重型柴油车尾气检测和核查服务项目竞争性
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NZX2024-14)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70 万元,招标人为郑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检验机构需配备两组不少于 6 名检测人员配合开展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和核查
污染控制装置工作,承担采购人指定区域和范围内的机动车尾气检测和核查污染控制装置服
务,检验机构人员负责按照国家标准和我省要求现场对相关车辆进行车辆核查污染控制装置
检查和尾气排放检测,并出具加盖检测机构计量认证资质(CMA)印章的检测报告。(详细要
求以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A 包; (002)B 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A 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
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并提供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检验机构应具有机动车(包括汽油车、轻型和重型柴油车)排
放检验能力和检验资质,并取得省级或以上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
定证书(CMA)及附表;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002B 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
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并提供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检验机构应具有机动车(包括汽油车、轻型和重型柴油车)排
放检验能力和检验资质,并取得省级或以上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
定证书(CMA)及附表;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0 月 30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现场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04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河南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
国奥商务 17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04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河南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
国奥商务 17 楼)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ZX2024-14
2.项目名称:郑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重型柴油车尾气检测和核查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00000.00 元
最高限价:700000.00 元
序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A 包 350000.00 350000.00
2 B 包 350000.00 350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检验机构需配备两组不少于 6 名检测人员配合开展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和
核查污染控制装置工作,承担采购人指定区域和范围内的机动车尾气检测和核查污染控制装
置服务,检验机构人员负责按照国家标准和我省要求现场对相关车辆进行车辆核查污染控制
装置检查和尾气排放检测,并出具加盖检测机构计量认证资质(CMA)印章的检测报告。(详
细要求以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为准);
5.2 采购范围: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包含的全部内容及相关服务;
5.3 标包划分:2 个标包,供应商可同时参与 A 包、B 包,但每个包的第一成交候选人只能
在两个包中以包序号为顺序获得一个包的成交推荐资格,不再参与其他包成交推荐资格;
5.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5 项目实施地点:郑州市境内;
5.6 服务期限:6 个月;
5.7 服务质量要求:合格并符合采购人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6 个月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
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并提供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检验机构应具有机动车(包括汽油车、轻型和重型柴油车)排
放检验能力和检验资质,并取得省级或以上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
定证书(CMA)及附表;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4 年 10 月 30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商务 17 楼
3.方式: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现场领取
4.售价:500 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4 年 11 月 04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商
务 17 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 年 11 月 04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商
务 17 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
布。
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地址:郑州市中原中路 71 号
联系人:杨军
联系方式:0371-671893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商务 17 楼
联系人:吴楠
电话:17700601339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楠
联系方式:17700601339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郑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地 址:郑州市中原中路 71 号
联 系 人:杨军
电 话:0371-6718937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商务 17 楼
联 系 人: 吴楠
电 话: 17700601339
电子邮件: 51305945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