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南阳市亚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NY-YCZ-2024-25)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
一、招标条件
本南阳市亚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6000 万元,招标人为南阳市亚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总用地面积 30676.8 平方米(46.015 亩)。其中实用面积 24774.5 平方米(37.162
亩),代征道路 5902.3 平方米(8.853 亩)。总投资:16000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阳市亚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南阳市亚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第一标
段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
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同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
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
书。
3.1.4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状态。投标人需提供 2023 年经审计的财
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度的企业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3.1.5 依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查询渠道:“信
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供相关信息查询截图。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
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下载日期及查
询日期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1.6 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行为承诺(承诺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若承诺不实,
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1.7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1.8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包
含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含牵头人)名称,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两家,由牵头人获取招标
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等。
3.2 第二标段资格要求:
3.2.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 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监
理综合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2.3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为本单位
正式职工,须提供自 2024 年 4 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3.2.4 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行为承诺(承诺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
人自行负责。
3.2.5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状态。投标人需提供 2023 年经审计的财
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度的企业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3.2.6 依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查询渠道:“信
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供相关信息查询截图。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
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下载日期及查
询日期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2.7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2.8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0 月 30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14 日 08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南阳市宛城区仲景路与张衡路交叉口向东 200 米路南千浔酒店 7 楼 2 号会议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14 日 08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南阳市宛城区仲景路与张衡路交叉口向东 200 米路南千浔酒店 7 楼 2 号会议
室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由南阳市亚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河南云成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
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资金已经落实。招标人为南阳市亚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云成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南阳市亚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建设项目(二次)
2.2 项目编号:HNNY-YCZ-2024-25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总用地面积 30676.8 平方米(46.015 亩)。其中实用面积 24774.5 平
方米(37.162 亩),代征道路 5902.3 平方米(8.853 亩)。总投资:16000 万元。
2.4 建设地点:南阳市卧龙区潦河镇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创业园涌金大道以北、八号路以西区
域。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第二标段:监理
2.6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本标段采用 EPC 工程总承包模式,包含设计、采购及施工等全过程的管理及组织
实施。包含但不限于该项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及管网配套设计等,在施工期间提
供相关技术服务等,以及项目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
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第二标段:施工标段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及服务;
2.7 工期要求:
第一标段:730 日历天。
第二标段: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及服务。
2.8 质量要求:
第一标段:设计质量标准达到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技术标准及
招标人要求,确保顺利通过各部门审批;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第二标段: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标段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
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同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
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
书。
3.1.4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状态。投标人需提供 2023 年经审计的财
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度的企业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3.1.5 依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查询渠道:“信
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供相关信息查询截图。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
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下载日期及查
询日期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1.6 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行为承诺(承诺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若承诺不实,
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1.7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1.8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包
含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含牵头人)名称,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两家,由牵头人获取招标
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等。
3.2 第二标段资格要求:
3.2.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 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监
理综合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2.3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为本单位
正式职工,须提供自 2024 年 4 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3.2.4 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行为承诺(承诺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
人自行负责。
3.2.5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状态。投标人需提供 2023 年经审计的财
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度的企业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3.2.6 依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查询渠道:“信
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供相关信息查询截图。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
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下载日期及查
询日期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2.7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2.8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
标文件评审委员会不予评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4 年 10 月 30 日,每天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地点:南阳市宛城区范蠡路与独山大道交汇处璟都国际 1 号楼 2 单元 20 层。
4.3 方式:报名时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否则拒收):
(1)本公告“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内容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4 招标文件费用:10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时间:2024 年 11 月 14 日上午 08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阳市宛城区仲景路与张衡路交叉口向东 200 米路南千浔酒店 7 楼 2 号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
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阳市亚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卧龙区潦河镇
联系人:叶女士
联系电话:18537367955
代理机构:河南云成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宛城区范蠡路与独山大道交汇处璟都国际 1 号楼 2 单元 20 层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18438838553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阳市亚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南阳市卧龙区潦河镇
联 系 人:叶女士
电 话:1853736795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云成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阳市宛城区范蠡路与独山大道交汇处璟都国际 1 号楼 2 单元 20 层
联 系 人: 程先生
电 话: 18438838553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