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洪广镇芙蓉鑫苑一期物业服务项目

贺兰县洪广镇芙蓉鑫苑一期物业服务项目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采购标段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预算金额(元)备注
物业服务1详细的技术需求以招标文件为准0.00本项目按照单价招标,详见招标文件
数量合计:1预算合计:0.00
贺兰县洪广镇芙蓉鑫苑一期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RXH采【2024】-042号)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贺兰县
一、招标条件
本贺兰县洪广镇芙蓉鑫苑一期物业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贺兰县洪广镇洪广社区。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贺兰县洪广镇芙蓉鑫苑一期物业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贺兰县洪广镇芙蓉鑫苑一期物业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
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
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自然人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投标的
无需提供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未被“信用中国”官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
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具体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
可不提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提供响应证明材料;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或提供响应证明材料

(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提供响应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提
供响应证明材料;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投标,投标供应
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23日 08时00分到2024年10月30日 18时00分
获取方式:邮件获取,供应商须认真查看公告,在上述时间内(获取采购
文件时间内)将加盖公章的的报名资料(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联系人及电
话和接收邮箱)扫描件发送至邮箱RXH088@126.com,即为报名成功。(报名成
功之后会回复发送回执函以及招标文件),未按以上时间及要求进行邮箱报名
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3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宁夏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金钻名座20
层)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3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宁夏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金钻名座20
层)
七、其他
详细的技术需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贺兰县洪广镇洪广社区
地 址:贺兰县洪广镇
联 系 人:王永娇
电 话:0951-8991866
电子邮件:40871361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润相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贺兰县创业东路5号中心D栋403室
联 系 人: 秦鏕淳 王珊珊
电 话: 18695159669、18295389
电子邮件: RXH088@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贺兰县洪广镇芙蓉鑫苑一期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XH采【2024】-042号
项目名称:贺兰县洪广镇芙蓉鑫苑一期物业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如有):0.00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物业服务
数量合计:
1
1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详细的技术需求
以招标文件为准
预算合计:
预算金额(元)
备注
0.00
0.00
本项目按照单
价招标,详见
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为延续性服务,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如出现
年度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签定后进场时间
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
(国发【2022】1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
知》
(财库【2022】19号)文件及《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
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
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
(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供应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
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
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
(2)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
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中小型和微型企业;符合享受政府采购
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
同为中小型和微型企业;
供应商如符合以上政策标准,应提供声明函,未提供者不予以认定(自然人无
须提供以上声明函);
(3)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
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
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
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4)分支机构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2号)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
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
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自然人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投
标的无需提供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未被“信用中国”官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
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具体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
人等可不提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提供响应证明材
料;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或提供响应证明
材料;
(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提供响应证明材
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或提供响应证明材料;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投标,投标
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3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
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方式:邮件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1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
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宁夏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金钻名座20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须认真查看公告,在上述时间内(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将加盖公
章的的报名资料(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联系人及电话和接收邮箱)扫描件发送
至邮箱RXH088@126.com,即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之后会回复发送回执函以
及招标文件),未按以上时间及要求进行邮箱报名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
收。
注:(1)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此项目相关信息。你所
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
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
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2)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贺兰县洪广镇洪广社区
地址:贺兰县洪广镇
联系方式:0951-89918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润相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贺兰县创业东路5号中心D栋403室
联系方式:18695159669、18295389580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王永娇
电话:0951-8991866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秦鏕淳 王珊珊
电话:18695159669、18295389580
代理机构:宁夏润相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芙蓉鑫苑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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