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华东公司08混凝土、级配碎石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华东公司08混凝土、级配碎石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华东公司混凝土、级配碎石竞争性谈判采购已由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华东公司,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华东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次材料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2.1项目概况: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华东公司根据海阳市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施工需要,确定采购混凝土、级配碎石材料一批。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采购,供货地点为山东省烟台海阳市山东路桥EOD项目施工现场。
2.2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要求材料技术指标稳定,质量可靠,符合采购方质量要求,供应商提供材料、运输、质保及售后服务。
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包件。具体内容如下表:
包件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供货地点 | 备注 |
1 | 混凝土 | C20 | m3 | 2000 | 山东省烟台海阳市山东路桥EOD项目施工现场 | |
混凝土 | C25 | m3 | 2000 | |||
混凝土 | C30 | m3 | ||||
混凝土 | C40 | m3 | 1000 | |||
级配碎石 | 0-31.5mm | m3 |
注:(1)本表所列数量为估算数量,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采购、到货并验收合格数量为准;分批订货,起订量不限。
(2)供货周期:暂定自2024年10月至2025年12月,具体供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3)可参与报价的包件数1个,可成交包件数1个。
3.报价人资格要求3.1 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材料生产商或经销商,持有效营业执照,能提供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2 财务要求:报价人须提供近两年税收完税证明或最近一期无欠税证明;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报价人,完税证明从成立之初开具。
3.1.3业绩要求:无。
3.1.4报价人及报价产品生产企业信誉良好,并且满足以下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0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采购人失信供应商名录。
(5)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0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报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
(6)未被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报价。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3通过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包括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多家公司之间存在互相持股或个人持股的),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报价,否则均否决其报价。
4.谈判文件的获取4.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4日8时00分至2024年10月26日17时00分。
4.2在线报名: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10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点击山东高速招标采购平台(http://zbcg.sdhsg.com/),选择“投标人登录”入口登录;未注册的报价人请点击“投标人登录”入口先进行注册,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企业信息后系统自动审核通过。报价人登录后在【项目实施管理】中查询项目,点击“我要参与”选择参与对应项目及包件,点击“立即参与”,然后从【项目管理】—【我的项目】中选择对应项目及包件点击【报名】,按照要求上传报名所需资料(包括文件费的缴纳凭证),在线提交报名,报名后不可撤销或修改。
4.3获取方式:在线报名后请于2024年10月26日17时00分前将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文件费的缴纳凭证等资料(附联系电话)发送至指定邮箱(*********@qq.com),电话联系采购人(尚浩宇,电话:182*****885)领取电子版采购文件。报价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未收到采购文件,应及时电话联系采购人,否则后果自负。
采购文件200元/套,售后不退,仅提供收款收据。购买采购文件费只接受银行转账或电汇(公对公转账),到账时间截止到2024年10月26日17时00分。汇款时请备注:华东公司海阳EOD项目+包件号+采购文件费 (例如:华东公司海阳EOD项目包件1采购文件费)。
收款对公账户:
收款单位: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阳凤城支行
5.竞谈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将统一在报价会上递交。
递交报价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08时30分,
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09时00分。
报价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递交至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温州街30号山东路桥海阳项目部一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采购人定于递交报价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评审,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谈判会的报价人,视为默认评审结果。
5.4 至报价截止时间,每包件递交报价文件的家数不足5家时,重新组织采购。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山东高速招标采购平台、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官网、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上同时发布。
7.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设备管理部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号
电 话:0531-********
邮政编码:******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华东公司
地 址: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温州街30号山东路桥海阳项目部
联 系 人:尚浩宇联系电话:182*****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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