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竞价公告招标公告
土地流转竞价公告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乌苏市
一、招标条件
乌苏汇通农场土地流转竞价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招标人为乌苏汇通农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宗地位于乌苏汇通农场范围内,共计2302亩,共划分为三个标段,可兼中兼得,第一和第二标段由乌苏汇通农场西湖水库供水,第三标段由机井供水,灌溉方式均为滴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乌苏汇通农场土地流转竞价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经营地竞价对象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企业等。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自然人不得参与竞价
1.参与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三股势力”的;
2.非法越级上访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3.未缴清往年欠款的;
4.在前期承包期间有非法转包行为的;
5.有涉及不讲诚信等类别经济纠纷的,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7日10时00分2024年11月25日19时30分
获取方式:竞价人需携带身份证(如企业承包,需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到乌苏汇通农场财务科报名登记,并于报名登记时将竞价保证金按200元/亩标准转账至指定账户(可网银转账,账户名:乌苏汇通农场,账户号:829*****201**********,开户行名称:新疆乌苏农村商业银行塔城路支行),获得土地竞价资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塔城地区乌苏市塔城路阳光巷57号,请持保证金转账凭证参与竞价,递交纸质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6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塔城地区乌苏市塔城路阳光巷57号
竞价时间:2024年11月26日
七、其他
为了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激活农业用地,乌苏汇通农场决定,将位于一轮区1号地771亩,一轮区2号地445亩,三轮区5号地1086亩,共计2302亩,土地经营权承包三年,面向社会公开竞价,为保证土地竞价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竞价对象
1.经营地竞价对象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企业等。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自然人不得参与竞拍
(1).参与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三股势力”的;
(2).非法越级上访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3).未缴清往年欠款的;
(4).在前期承包期间有非法转包行为的;
(5).有涉及不讲诚信等类别经济纠纷的。
(二)、竞价范围
土地位于乌苏汇通农场范围内,共计2302亩,共划分为三个标段,可兼中兼得。
第一标段为771亩
第二标段为445亩
第三标段为1086亩
(三)、报名、竞价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25日
报名地点:乌苏汇通农场财务科(报名点位于塔城地区乌苏市塔城路阳光巷57号)。
报名方式:竞价人需携带身份证(如企业承包,需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到乌苏汇通农场财 务科报名登记,并于报名登记时将竞价保证金200元/亩转账至指定账户(可网银转账,账户名:乌苏汇通农场,账户号:829*****201**********,开户行名称:新疆乌苏农村商业银行塔城路支行),获得宗地竞价资格。
竞价时间:2024年11月26日
竞价地点:塔城地区乌苏市塔城路阳光巷57号,请持保证金转账凭证参与竞价。
(四)、标底与承包期限
1.标底:每亩地起拍价为人民币1020元(壹仟零贰拾元整),每次举牌涨幅定为10元的整数倍,报价最高者中标。
2.承包期限:三年(三个种植周期)
(五)、土地用途
发包地块仅限种植农作物,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确保农地农用。
(六)、竞价注意事项
1.本次竞价采用现场叫价方式,竟价金额最高者拟确定为土地承包者。竞价人一经报价可以在自己的某个起报点上停止报价,但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价人出价高于自己停止的起报价时,自己不再上报价位,方可视为已放弃竞价资格。每次举牌加价幅度不得小于10元。
2.竞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竞价现场的作自动弃权处理,并退回竞价保证金。
3.在竞价现场,应做好竞价记录(记录每次叫标数据),竞价结果由竞价方签字认可。
4.拟承包人不愿意按照竞价成交价执行并选择弃权,甲方有权扣除其200元/亩竞价保证金,土地按中标价向下一位顺延,如下一顺位继续弃权,则标段土地按照程序重新公开定价竞价。
5.扰乱竞价秩序或串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竞价资格,如已获得承包资格的,取消承包资格,且没收竟价保证金,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七)、相关事项
1.竞价者获得承包资格后,在五个工作日内,按竞价价格缴清第一年承包费用后,与乌苏汇通农场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如在五个工作日内,未能缴清第一年承包费用的,作自动放弃承包权处理,所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子退还。
2.未获得承包资格的竞价者,竞价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竞价保证金,不计息。
3.参加竞价者如在竞价途中无正当理由擅自退出,视其自动放弃竞价资格。
4.拟承包者签订合同时应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5.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不得以土质、气候、水质状况造成绝收和减产的理由,要求发包方减免承包费,承包方在承包期间的收益状况与发包方无本质关系,发包方不承担任何风险。
6.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必须同意完成承包地块当地政府要求的各项种植任务。
7.发包土地上原属于乌苏汇通农场的机井、灌溉等地上设施,所有权归发包方所有,承租人在承包期内具有使用权。
(八)、竞价会场纪律
1.谢绝非工作人员及非竞价人员进场。
2.场内应始终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手机等通讯设备应调为静音,竞价期间,不得接打电话,服从场内主持人及工作人员管理。
+3.如有违反会场纪律者,取消竞价资格,情节严重者,没收保证金直至追究相关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汇通天成投资管理总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苏汇通农场
地 址:乌苏市
联系人:冯先生 151*****686
电 话:李先生 139*****556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