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武市富屯溪流域闽江源头卫闽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邵武市富屯溪流域闽江源头卫闽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邵武市富屯溪流域(闽江源头)卫闽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邵武市富屯溪流域(闽江源头)卫闽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邵武市富屯溪流域(闽江源头)卫闽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已由
邵武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文件以
邵发改投资(2023)3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邵武市卫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补贴与自筹,出资比例为
60%,40%,招标人为
邵武市卫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富祺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邵武市富屯溪流域(闽江源头)卫闽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邵武市富屯溪流域(闽江源头)卫闽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南平市邵武市卫闽镇;
2.2 工程规模:综合治理河长15.074km,主要建设内容:人工湿地建设0.95km2,生态护岸建设13.307km,生态隔离带建设0.50km2,湖库垃圾清理4.4538万t。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为依据;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综合治理河长15.074km,主要建设内容:人工湿地建设0.95km2,生态护岸建设13.307km,生态隔离带建设0.50km2,湖库垃圾清理4.4538万t,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为依据;
2.5 最高控制价:********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
*******元(含暂列金
*******元,暂估价
0元及其他项
0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1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1~637-2012)、《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36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
不要求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
不要求职称,
不要求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10月
24日
09:00:00时至
2024年
11月
14日
08:30: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np.gov.cn:9095/npztb/)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1-14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np.gov.cn:9095/npztb/)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s://ggzy.np.gov.cn:9095/npztb/)上发布。
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4-11-13 17:30。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60万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无要求
?现金
□电子保函
?其他
电子银行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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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水环境综合治 流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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