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宜昌市清江流域中下游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石漠化治理项目监理一标段-五峰片区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湖北省宜昌市清江流域中下游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石漠化治理项目监理一标段-五峰片区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湖北省宜昌市清江流域中下游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石漠化治理项目已由鄂发改审批服务【2024】128号、鄂发改审批服务【2024】18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建设单位为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浩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湖北省宜昌市清江流域中下游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石漠化治理项目监理(一标段-五峰片区)
2、项目概况及规模:
(一)森林生态系统综合治理:
1.人工造乔木林355亩。
2.退化林修复******亩。
3.封山育林*****亩。
(二)小型水利水保措施:
新建蓄水池353座、沉沙池353座、截排水沟*****米,均位于五峰县。其中蓄水池布设于离天然水源较近的山脊、山涧边、山坳、公路边等地,截排水沟结合蓄水池布设,沉沙池布设在蓄水池进水口上游附近或排水沟中段及出口处。
3、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
4、项目地点:宜昌市五峰土家族自治县。
5、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本项目实施期为三年,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9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各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
6、工期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要求。
7、质量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质量要求。
8、安全生产控制目标: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农林工程专业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其中业务范围须包含“营造林工程监理”)。(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机构人员(包括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总人数不少于8人[其中:项目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其中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监理员不少于5人],须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若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其中总监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专业为农林工程专业或水利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若投标人以农林工程专业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资质参与投标,则证书上记载的专业须为农林工程专业或水利工程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安全监理工程师应由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监理员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监理员培训教育证书》)。(上传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承诺在本工程实施期间最多只能同时担任三个工程的项目总监,且未任职于宜昌市行政区域以外项目。当项目总监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时,应取得已担任项目业主书面同意,并为本工程配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且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专业为农林工程专业或水利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若投标人以农林工程专业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资质参与投标,则证书上记载的专业须为农林工程专业或水利工程专业)。(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如配置有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还应上传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须提供2024年03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或其分公司。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的项目,并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注:本项目小微企业政策针对的是投标人,要求投标人本身为小微企业才能享受加分政策。
9、本项目允许同一投标人参加该项目下的多标段投标,但仅允许中标其中一个标段,若在多个标段中均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仅保留标段序号在前的中标候选人资格。(提供承诺函原件,承诺函格式自拟,若只参与了其中一个标包投标,则不需提供承诺函)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1月02日下午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上午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07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否。
九、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4年10月23日。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大道48号
联系人:陈昱竹
联系电话:0717-*******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浩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
联系人:马丹丹
联系电话:15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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