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罚没的8辆涉案车辆
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罚没的8辆涉案车辆
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罚没的8辆涉案车辆
标的系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罚没的8辆涉案车辆,现停放于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停车场。车辆均无购置本、行驶证、登记证,燃油种类均为汽油,使用性质均为非营运。拟按现状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协议或竞价分零转让。标的明细详见下表:
序号 | 车牌号码 | 车辆类型 | 品牌型号 | 车辆识别代号 | 发动机号 | 载客数(人) | 排量 | 登记日期 | 检验合格至 | 交通强制险至 | 行驶里程约(KM) | 价格认定值/转让底价(万元) | 保证金 |
1 | 渝A466MZ | 小型轿车 | 保时捷牌WPOAJ297 | WPOAJ2978LL****** | CSZ****** | 4 | 2.9 | 2020/5/25 | 2024/5/31 | 2021/5/24 | 72.6 | 15 | |
2 | 渝D3L575 | 小型轿车 | 保时捷牌WP1AA29Y | WP1AA29Y5NDA***** | DCB****** | 5 | 3.0 | 2022/5/11 | 2024/5/31 | 2023/5/1 | 8571 | 71.7 | 15 |
3 | 渝A29ZF2 | 小型越野客车 | 路虎揽胜运动牌SALWA2BU | SALWA2BU1MA****** | ******Z0296PT306 | 5 | 3.0 | 2021/1/29 | 2023/1/31 | 2022/1/26 | 60.2 | 12 | |
4 | 渝ACY563 | 小型普通客车 | 路虎卫士SALEA7EU | SALEA7EU0P******* | ******Z0340PT306 | 5 | 3.0 | 2022/12/27 | 2024/12/31 | 2023/10/25 | 5385 | 70.1 | 15 |
5 | 渝A7EP31 | 小型轿车 | 奥迪牌FV7201BADCG | LFV3A24KXK******* | 5 | 2.0 | 2020/1/8 | 2024/1/31 | 2021/11/28 | 23.5 | 5 | ||
6 | 渝A99H2S | 小型轿车 | 迷你WMWXU710 | WMWXU7103M2N***** | F730K481B38A15A | 5 | 1.5 | 2020/10/28 | 2024/10/31 | 2021/10/25 | 11.3 | 2 | |
7 | 渝DDL204 | 小型轿车 | 宝马牌BMW7201FN | LBVKY5108KST***** | 4717E769 | 5 | 2.0 | 2019/9/24 | 2023/9/30 | 2020/9/18 | 20.9 | 5 | |
8 | 渝A860LJ | 小型越野客车 | 宝马牌WBACW210 | WBACW2109N9L***** | A*******B58B30C | 7 | 3.0 | 2022/4/22 | 2024/4/30 | 2023/4/19 | 69.7 | 15 |
特别告知:
一、本项目挂牌期自2024年10月24日起至2024年11月6日止,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二、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s://www.cquae.com/help/)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对应的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三、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若挂牌期满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四、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五、意向受让方应通过向转让方咨询,查看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现状、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无登记证、行驶证、购置本;除渝ACY563、渝A99H2S外的车辆年检已逾期;所有车辆交强险已逾期等)及有关政策规定(包括车辆是否涉及转出/转籍限制等)后决定是否受让。意向受让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公告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完全了解本次交易及过户相关政策规定,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在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否则视为违约。
六、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的,除扣除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
七、车辆交通违章、交易及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违章扣分、交通违章罚款及滞纳金;车辆年检逾期费用、保险费、维修费、车辆补办登记证、行驶证相关费用等)均由受让方承担。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重庆联交所收费标准详见https://www.cquae.com/News2017?id=204。
八、本次转让标的物移交以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在受让方结清标的价款及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10日内移交标的,受让方在标的未办理完年审及过户手续前只能采取运输方式转移,不得上路行驶,因标的运输、转移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包括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害)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标的过户相关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协助。
九、本次转让不包含车辆车牌号码,行驶里程以实际为准。
十、受让方若需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请自行交纳有关税、费后办理。
十一、标的由转让方统一组织查勘,具体时间请咨询标的查勘联系人。
十二、标的资料仅供参考,重庆联交所不负责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及其它连带责任。
十三、备查资料:《价格认定结论书》。
报名联系方式:张平 023-********
交易所地址:重庆市万州区周家坝天城大道861号A3楼
标的查勘联系人及电话:程福林 198*****766
标签: 罚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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