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末、石灰石招标公告

粉末、石灰石招标公告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区域下属的茂名市大地水泥有限公司拟对粉末、石灰石采购进行公开招标,为进一步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拓宽采购渠道,提高采购质量,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概况:
1、标的内容:粉末、石灰石
2、交货地点:茂名市大地水泥有限公司指定原材料库。
3、采购数量:粉末,计划采购量约3万吨;石灰石,计划采购量约2万吨; (具体数量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4、质量指标:
1)粉末: SO3≤3%,烧失量≤8%,水份≤4%
2)石灰石:CaCO3≥86, Al2O3≤2,MgO≤3.0%,F-CaO≤5.0%, 水分≤2.0%
5、合同期限:自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
二、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公司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质,经营范围须包含粉末或石灰石销售资质。投标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可供资源证明等合格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原件(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调整为三证合一同样有效)。
2、投标人必须具有较强的保供能力及高品质的资源满足以招标人生产需求,不能影响招标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本次招议标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如未满足相关要求,将不给予投标资格。
3、投标人需注明货物来源、提供供货能力证明材料(如自有矿点、参股矿点、包销合同等)。
三、投标人投标所须注意的事项:
1、招标地点:茂名市大地水泥有限公司
2、投标人需承担与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投标申请人在领取标书前,应以投标单位名义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纳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至茂名大地,其中每项标的标书费壹百元(100元),粉末投标保证金叁万元,石灰石投标保证金肆万元,招标人不收取现金或个人名义转帐,在任何情况下标书费不予退还。未按规定交纳上述费用,招标人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并取消投标资格。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单位与需求单位签订合同并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后七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
五、招标时间安排:
1、招标公示期:2016年10月19日-2016年10月26日
2、资质审查时间:2016年10月27日
3、招标文件发售期:2016年10月28日-2016年11月4日
4、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5日16:00前。
5、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5日16:00(不邀请投标人参加)
六、招标人信息:
招 标 人:茂名市大地水泥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广东省茂名市公馆镇荔枝塘村狗狼岭
联系电话:固定电话:****-*******/*******
手 机:188*****988/134*****771
联 系 人:李先生 梁先生
收 款 人:茂名市大地水泥有限公司
开 户 行:茂名市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公馆信用社
帐 号:****************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 石灰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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