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楼二楼房屋公开招租
门诊楼二楼房屋公开招租
基本信息
省份/直辖市 | 云南 | 地区 | 普洱市 |
所含内容 | 医疗招标门诊招标 |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医院门诊楼二楼房屋公开招租公告
根据《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云政办规〔2020〕3号)、《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国有产权电子交易规则》(云发改平台建管〔2021〕480号)、《普洱市思茅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思财资发〔2022〕4号)等文件规定,普洱市思茅区人民医院委托思茅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开出租普洱市思茅区人民医院门诊楼二楼房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本项目资产房屋座落于普洱市思茅区振兴北路8号普洱市思茅区人民医院门诊楼二楼,包含:1个房间,房间面积146平方米。该项目房屋水电畅通,房前停车方便,该资产权属清晰、产权无争议,且出租不影响出租单位工作正常开展。
房屋详情见下表:
建筑物 名称 | 坐落 | 结构 | 建筑 面积㎡ | 用途 | 总层数 | 所在楼层 | 备注 |
医疗业务用房-门诊综合大楼 | 普洱市思茅区振兴北路8号普洱市思茅区人民医院门诊楼二楼 | 钢混 | 146 | 临床业务用房 | 9层 | 2层 | 装修:简装; 房间:1个;有电梯。 |
二、出租方式、出租底价及竞价幅度
本项目采用有底价挂牌方式出租,出租底价为1.2万元/年,竞价增价幅度为100元或100元的整数倍,房屋出租年限5年(具体起止日期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租金缴纳方式按年缴纳。在国家有关政策不调整或政府无重大项目建设等情况下可持续出租,到期后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三、出租条件要求
(一)承租人租赁期间不得对承租的房屋及其配套设施进行抵押、入股、转让、转包及分租行为,否则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使用权。
(二)承租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表。使用经营范围必须符合法律和城市管理规定,不得用作娱乐场所及造成污染危险性行业。
(三)承租人不得擅自更改租赁物使用经营范围,如需更改经营范围应提前向出租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否则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使用权。
(四)承租人必须按照国家、省、市、区的相关规定合法经营,不得出现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否则经相关部门查处,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且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使用权。
(五)承租人须根据国家、行业及医院洁净手术室建筑技术规范、洁净厂房设计规范配置相关设施设备,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满足医院特医食品供应(肠内营养配制)等业务的开展需求,装修前承租人须将房屋装修设计、施工方案交由出租人批准同意后方可装修。
(六)承租人须遵守出租人的管理规定,其他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私自进行任何改变房屋现状的行为,否则产生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承租人承担,并且租赁期满后出租人不对承租人使用期间附加装饰装修给予补偿,租赁期间租赁范围内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七)遵守出租人对房屋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出租人和属地政府相关部门对租赁房屋范围内涉及安全、卫生、消防、环保等方面工作进行的监督检查。不符合规定、规范的,应当及时按出租人或者属地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出租人造成损失的,承租人需赔偿出租人全部损失。
四、竞租资格条件及应提交资料
(一)资格条件:
1.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2.竞租人须为良好资信状况,且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
3.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或单位法定代表人与自然人为同一人的,不得同时参加竞租。
4.承租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表。
(二)报名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竞租人为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有效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法人委托他人参加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竞租人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表扫描件。
3.竞买申请书和竞买承诺书。申请人应承诺自愿申请参加该项目,了解公告项目情况,自愿遵守该项目拍卖公告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并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4.交纳保证金的凭证。
5.其它要求:本项目采用网络报名,报名时所需提交的材料用扫描件上传即可。
注:报名须提交的报名资料均有格式模版,请申请人在本公告网页附件处下载。
五、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23日08:00至2024年11月19日17:00止。
六、竞买保证金
(一)本项目竞买保证金为5000元。
(二)保证金交纳方式:线下交纳(申请人无需进行网上保证金绑定操作)。
申请人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或对公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足额交纳至以下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普洱市思茅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洱阳光悦城支行
账号:530*****137*********-1001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17:00。(周末及节假日银行不办理对公业务,请申请人合理安排保证金交纳时间,交纳后申请人应及时与普洱市思茅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确认到账情况,如保证金无法按时到账,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逾期不予受理。普洱市思茅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李师0879-*******、佟师0879-*******。)
(三)竞得人在竞价结束后与思茅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对交易各方具有法律效力,竞得人不得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放弃竞买资格,否则,将由出让人没收竞买保证金。
(四)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0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付款。
(五)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竞买本项目经营权的定金;其他申请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普洱市思茅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回原账户,不计利息。
五、竞买资格确定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上传报名资料,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确认到账,经普洱市思茅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资格审查后,在2024年11月19日17: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取得《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申请人提交报名资料后应及时查看审核结果,审核不通过的,报名截止前可修改报名资料再提交,报名时间截止,不得再修改报名资料。
六、竞价时间及竞价规则
(一)竞价时间:2024年11月20日09:00起。合格竞买人应于竞价时间开始前半小时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做好报价准备。如因电脑网络故障等问题造成竞买人竞价未成功的责任自负,超时未能进入系统正常竞价的,视为放弃。
(二)竞价规则
1.以增价方式报价,每次增价幅度要等于或大于增价幅度的整数倍方有效。
2.竞买人在报价期内可不报价,也可多次报价,符合条件的有效报价系统予以接受,并即时公布。报价应当谨慎,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或者撤回。
3.竞价期限内无人报价的,不成交;竞价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底价的,成交;竞价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4.限时竞价阶段以10分钟为周期进行倒计时报价,在倒计时周期内的任一时间点有新报价,电子交易平台即从此时间点起开始一个新的倒计时周期,进行新一轮竞价,并按此方式不断进行,直至倒计时周期内无新的报价,网络竞价结束,出价最高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七、以下内容请务必详细阅读:
1.本项目通过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国有产权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竞买申请人需在网站上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参与竞买。请竞买申请人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查看《云南省国有产权系统操作手册》,按手册说明进行用户注册和竞买操作。
2.竞买申请人应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报名经确认后,即视为对本公告内容及勘查区块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包括但不限于面积、质量、数量及瑕疵等),并对提交的报名文件和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网上拍卖交易流程如下:用户注册及办理CA数字证书→交纳保证金→保证金确认→网上报名→查验报名资料→资格确认→电子竞价→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合同》→竞得人上传合同备案→结果公示。
4.如出现导致国有产权电子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影响交易活动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况,根据《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国有产权电子交易规则》第四章规定处理。若竞买人因自身网络、设备故障及操作不当造成无法正常竞价的,应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及法律责任,组织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提示:本项目是电子竞价,请申请人自行通过网络参加竞价。(注:申请人未按时参与竞价的,视为放弃。)
八、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咨询电话:陈老师,0879-*******。
现场踏勘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189*****116。(现场踏勘时间安排以双方协商为准。)
CA数字证书办理地址:普洱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公共服务区
CA数字证书办理联系电话:**********(24小时服务)、0879-*******
交易网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
九、其它事项
公告解释权归普洱市思茅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普洱市思茅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23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