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二福建省洋口国有林场林地准备及造营林招标公告
周二福建省洋口国有林场林地准备及造营林招标公告
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周二)福建省洋口国有林场林地准备及造营林项目
网站公告
项目名称 | ********(周二)福建省洋口国有林场林地准备及造营林项目 |
项目编号 | SCX_LQ_2024_R_0110 |
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28日15:00前(以到账为准,逾期交纳保证金者报名无效) |
报(竞)价 方式 | ■挂牌公告时间:2024年10月23日-2024年10月28日 ■竞价时间: 2024年10月29日10:00-11:00(共5个标的,同时竞价) ■报价规则:本次项目必须有3家以上意向供应方(含3家,且法人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不能为同一人或互为关联企业)意向供应方按时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方为有效,否则撤销该标的本次交易。若因标的出价人数不足3家的,本次项目标的按流标处理,具体详情见当期交易结果公告。本次项目采取明标暗投方式。设置交易底价(即最高限价),意向供应方在报价时间内采取递减方式报价。报价开始后,意向供应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对目标标的多次报价,多次报价的,系统以意向供应方最后一次报价为准,报价低于或等于交易底价即为有效报价。报价时间截止后,最低有效报价的意向供应方确定为供应方。若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低有效报价,则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报价时间优先者确定为供应方。 若意向供应方报价低于交易底价(或最高限价)10倍及10倍以上的,农交中心可认定该报价无效,将剩余的报价根据该项目报价规则重新确认供应方。 ■竞价阶梯:1元/亩及其整数倍 ■竞价单位:元 |
一、风险告知 | |||||||||||||||||||||||||||||||||||||||
本项目林地准备及造营林的面积、树种、林地状况、交通现状等情况介绍均由采购方提供,标的林地准备及造营林面积、林地状况等情况仅供意向供应方参考。 参与竞价前,请各意向供应方务必详细阅读交易清单的所有内容,充分了解各项要求及存在的风险因素,到现场踏看抚育标的,对抚育标的范围内的林地及周边情况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意向供应方参与标的竞价,有可能实现盈利,也有可能出现亏损,意向供应方应对参与交易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竞价交易表明其已认可并接受该风险,自行承担由该风险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 | |||||||||||||||||||||||||||||||||||||||
二、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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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务费 | 成交后,供应方按单个标的的挂牌总额的0.3%缴纳交易服务费,单个标的交易服务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 ||||||||||||||||||||||||||||||||||||||
重要信息披露 | 1. 本次项目成交价含苗木的装卸及运费、补植费用(除苗木外),第四标因项目要求回字形混交造林。 2. 栽植工程于栽植完成1个月后验收合格结算。 3.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交易清单、《营林生产劳务承揽合同》范本及《安全生产合同》范本等本公告其他附件材料。 | ||||||||||||||||||||||||||||||||||||||
三、竞价登记 | |||||||||||||||||||||||||||||||||||||||
供应方资格条件 | 1、必须从事过营造林劳务,且在工商注册登记、经营范围具有营造林劳务服务资质的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其它经济组织,必须开通对公银行账户,并且开通有效的工伤保险信息系统。 2、意向供应方应在2024年10月28日15:00前将下述材料提交至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1)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从事过营造林劳务结算凭证复印件(结算单、付款凭证、劳务合同)。 (注:意向供应方参与竞价前应认真阅读公告及交易清单的所有内容,按照供应方资格条件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若不符合供应方资格条件参与竞价的,农交中心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认定其报价无效,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 ||||||||||||||||||||||||||||||||||||||
报名方式 | 1.意向供应方首次报名须到福建省洋口国有林场开户,填写《客户开户申请书》,企业须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经济组织的相关证明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2.意向供应方应根据本公告要求,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且正确备注相关信息。经审核,符合供应方资格条件的意向供应方即可参与本期竞价。 3.农交中心向意向供应方发放交易账号(长期有效、注意保管)。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日当天17:30前未收到交易账号激活短信的意向供应方,请致电农交中心0598-*******。 | ||||||||||||||||||||||||||||||||||||||
查勘现场 | 地 点 | 各标的所在地 | |||||||||||||||||||||||||||||||||||||
时 间 | 2024年10月23日-2024年10月28 日 | ||||||||||||||||||||||||||||||||||||||
联系人 | 陈主任137*****907(打铁坑)谢主任139*****277(道坪)郑主任138*****886(西坑)叶主任134*****318(板桥) | ||||||||||||||||||||||||||||||||||||||
保证金及其处理方式 | 1.须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详见交易清单。 2.交易保证金应于 2024年10月28日15:00前(到账为准)缴至如下账户: 户 名: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 注: ①交易保证金只接受银行柜台、网银、电汇转账,不接受ATM转账、现金缴款; ②交易保证金转账单上须注明参与竞拍哪一标的保证金,(如:1029洋口林地准备及造营林1标保证金) 4. 交易成交的,在收到交易双方出具的《正式合同签订确认函》后5个工作日内,供应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农交中心退至供应方在农交中心登记的银行账户。 5.交易成交的,供应方如未按公告约定与采购方签订成交文件的,或违反农交中心交易规则的,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6.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由农交中心在交易结束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 ||||||||||||||||||||||||||||||||||||||
四、交易方式 | |||||||||||||||||||||||||||||||||||||||
互联网竞价平台 | |||||||||||||||||||||||||||||||||||||||
成交确认、价款支付及合同签订 | 1. 成交后两个工作日内供应方以微信、邮箱等方式收到《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或电话通知,若供应方未及时收到成交通知书的,请主动与采购方联系。 2. 标的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供应方持《成交通知书》及相关材料与采购方签订合同等文件,约定双方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3.成交价款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进行结算,详见交易清单及合同范本。 供应方须按照当期交易公告中交易清单的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程进度。供应方须按公告中约定的时间等要求与采购方办理相关验收事宜。 4.供应方逾期不签订上述文件,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对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 ||||||||||||||||||||||||||||||||||||||
五、其他事项 | |||||||||||||||||||||||||||||||||||||||
1. 意向供应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中所有材料、阅读了解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等有关材料,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供应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含附件材料)、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愿意承担可能存的一切交易风险。 2.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请查看农交中心官网。 | |||||||||||||||||||||||||||||||||||||||
六、联系方式 | |||||||||||||||||||||||||||||||||||||||
联系人:唐女士(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98-*******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和仁新村1幢工行大厦18楼1815 | |||||||||||||||||||||||||||||||||||||||
七、附件 | |||||||||||||||||||||||||||||||||||||||
1、交易清单 2、《营林生产劳务承揽合同》 3、安全生产合同(范本) | |||||||||||||||||||||||||||||||||||||||
项目名称 | ********(周二)福建省洋口国有林场林地准备及造营林项目 |
项目编号 | SCX_LQ_2024_R_0110 |
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28日15:00前(以到账为准,逾期交纳保证金者报名无效) |
报(竞)价 方式 | ■挂牌公告时间:2024年10月23日-2024年10月28日 ■竞价时间: 2024年10月29日10:00-11:00(共5个标的,同时竞价) ■报价规则:本次项目必须有3家以上意向供应方(含3家,且法人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不能为同一人或互为关联企业)意向供应方按时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方为有效,否则撤销该标的本次交易。若因标的出价人数不足3家的,本次项目标的按流标处理,具体详情见当期交易结果公告。本次项目采取明标暗投方式。设置交易底价(即最高限价),意向供应方在报价时间内采取递减方式报价。报价开始后,意向供应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对目标标的多次报价,多次报价的,系统以意向供应方最后一次报价为准,报价低于或等于交易底价即为有效报价。报价时间截止后,最低有效报价的意向供应方确定为供应方。若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低有效报价,则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报价时间优先者确定为供应方。 若意向供应方报价低于交易底价(或最高限价)10倍及10倍以上的,农交中心可认定该报价无效,将剩余的报价根据该项目报价规则重新确认供应方。 ■竞价阶梯:1元/亩及其整数倍 ■竞价单位:元 |
一、风险告知 | |||||||||||||||||||||||||||||||||||||||
本项目林地准备及造营林的面积、树种、林地状况、交通现状等情况介绍均由采购方提供,标的林地准备及造营林面积、林地状况等情况仅供意向供应方参考。 参与竞价前,请各意向供应方务必详细阅读交易清单的所有内容,充分了解各项要求及存在的风险因素,到现场踏看抚育标的,对抚育标的范围内的林地及周边情况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意向供应方参与标的竞价,有可能实现盈利,也有可能出现亏损,意向供应方应对参与交易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竞价交易表明其已认可并接受该风险,自行承担由该风险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 | |||||||||||||||||||||||||||||||||||||||
二、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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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务费 | 成交后,供应方按单个标的的挂牌总额的0.3%缴纳交易服务费,单个标的交易服务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 ||||||||||||||||||||||||||||||||||||||
重要信息披露 | 1. 本次项目成交价含苗木的装卸及运费、补植费用(除苗木外),第四标因项目要求回字形混交造林。 2. 栽植工程于栽植完成1个月后验收合格结算。 3.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交易清单、《营林生产劳务承揽合同》范本及《安全生产合同》范本等本公告其他附件材料。 | ||||||||||||||||||||||||||||||||||||||
三、竞价登记 | |||||||||||||||||||||||||||||||||||||||
供应方资格条件 | 1、必须从事过营造林劳务,且在工商注册登记、经营范围具有营造林劳务服务资质的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其它经济组织,必须开通对公银行账户,并且开通有效的工伤保险信息系统。 2、意向供应方应在2024年10月28日15:00前将下述材料提交至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1)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从事过营造林劳务结算凭证复印件(结算单、付款凭证、劳务合同)。 (注:意向供应方参与竞价前应认真阅读公告及交易清单的所有内容,按照供应方资格条件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若不符合供应方资格条件参与竞价的,农交中心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认定其报价无效,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 ||||||||||||||||||||||||||||||||||||||
报名方式 | 1.意向供应方首次报名须到福建省洋口国有林场开户,填写《客户开户申请书》,企业须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经济组织的相关证明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2.意向供应方应根据本公告要求,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且正确备注相关信息。经审核,符合供应方资格条件的意向供应方即可参与本期竞价。 3.农交中心向意向供应方发放交易账号(长期有效、注意保管)。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日当天17:30前未收到交易账号激活短信的意向供应方,请致电农交中心0598-*******。 | ||||||||||||||||||||||||||||||||||||||
查勘现场 | 地 点 | 各标的所在地 | |||||||||||||||||||||||||||||||||||||
时 间 | 2024年10月23日-2024年10月28 日 | ||||||||||||||||||||||||||||||||||||||
联系人 | 陈主任137*****907(打铁坑)谢主任139*****277(道坪)郑主任138*****886(西坑)叶主任134*****318(板桥) | ||||||||||||||||||||||||||||||||||||||
保证金及其处理方式 | 1.须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详见交易清单。 2.交易保证金应于 2024年10月28日15:00前(到账为准)缴至如下账户: 户 名: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 注: ①交易保证金只接受银行柜台、网银、电汇转账,不接受ATM转账、现金缴款; ②交易保证金转账单上须注明参与竞拍哪一标的保证金,(如:1029洋口林地准备及造营林1标保证金) 4. 交易成交的,在收到交易双方出具的《正式合同签订确认函》后5个工作日内,供应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农交中心退至供应方在农交中心登记的银行账户。 5.交易成交的,供应方如未按公告约定与采购方签订成交文件的,或违反农交中心交易规则的,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6.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由农交中心在交易结束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 ||||||||||||||||||||||||||||||||||||||
四、交易方式 | |||||||||||||||||||||||||||||||||||||||
互联网竞价平台 | |||||||||||||||||||||||||||||||||||||||
成交确认、价款支付及合同签订 | 1. 成交后两个工作日内供应方以微信、邮箱等方式收到《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或电话通知,若供应方未及时收到成交通知书的,请主动与采购方联系。 2. 标的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供应方持《成交通知书》及相关材料与采购方签订合同等文件,约定双方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3.成交价款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进行结算,详见交易清单及合同范本。 供应方须按照当期交易公告中交易清单的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程进度。供应方须按公告中约定的时间等要求与采购方办理相关验收事宜。 4.供应方逾期不签订上述文件,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对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 ||||||||||||||||||||||||||||||||||||||
五、其他事项 | |||||||||||||||||||||||||||||||||||||||
1. 意向供应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中所有材料、阅读了解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等有关材料,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供应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含附件材料)、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愿意承担可能存的一切交易风险。 2.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请查看农交中心官网。 | |||||||||||||||||||||||||||||||||||||||
六、联系方式 | |||||||||||||||||||||||||||||||||||||||
联系人:唐女士(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98-*******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和仁新村1幢工行大厦18楼1815 | |||||||||||||||||||||||||||||||||||||||
七、附件 | |||||||||||||||||||||||||||||||||||||||
1、交易清单 2、《营林生产劳务承揽合同》 3、安全生产合同(范本) | |||||||||||||||||||||||||||||||||||||||
标的名称 | 项目 | 小班面积(亩) | 施工期限 | 交易底价(元/亩) | 交易保证金(元) | 竞价时间 | 特别告知 |
福建省洋口国有林场林地准备及造营林项目1标 | 林地准备、栽植、当年抚育 | 73 | 林地准备应在拨交后1个半月内完成,及时跟进造林,把握好造林时机,选在阴雨天或造林后下雨,3月上旬前全面造好林,锄草安排在5月、7月、9月各一次。抚育两次的应在6月、9月各锄草一次。 | 1020 | 8000 | 10:00-11:00 | 按单价(元/亩)报价 |
福建省洋口国有林场林地准备及造营林项目2标 | 林地准备、栽植、当年抚育 | 143 | 1160 | ||||
福建省洋口国有林场林地准备及造营林项目3标 | 林地准备、栽植、当年抚育 | 174 | 1090 | ||||
福建省洋口国有林场林地准备及造营林项目4标 | 林地准备、栽植、当年抚育 | 230 | 1200 | ||||
福建省洋口国有林场林地准备及造营林项目5标 | 林地准备、栽植、当年抚育 | 76 | 1165 | 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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