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省直机关办公用房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
2024年省直机关办公用房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
一、招标条件
2024年省直机关办公用房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2024年省直机关办公用房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
2、项目编号:HC-JLZB-2024-429;
3、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2024]-*****号;
4、采购内容:省直机关办公用房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5、采购金额:5,410,000.00;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项目信息:
7.1分包信息:
编 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预算 |
SJLDL202*****004JCXM1-1 | 2024年省直机关办公用房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 | 5,290,000.00元 |
SJLDL202*****004JCXM1-2 | 2024年省直机关办公用房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监理服务 | 120,000.00元 |
7.2合同履行期限:
01标段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
02标段监理服务期: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备案及审计结束为止(施工工期延长的,施工和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均顺延且不增加监理费用)
7.3项目地点:省直机关办公区;
7.4质量标准:
01标段施工: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02标段监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7.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按照现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环保产品采用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包括分公司)。
(4)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及关于印发《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规定。
(5)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的价格分加分。
(6)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3%的价格分加分。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备相关经营许可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法人资格,须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
(3)01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为本项目拟任职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02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监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相关专业职称证、注册证书或省级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近年成立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审计报告,如为2024年以后成立的企业,则需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6)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含被授权人,造价人员除外)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及企业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及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7)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单位参加投标。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官网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中国裁判文书”(wenshu.court.gov.cn/)官网截图(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8)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文件。
四、获取磋商文件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10月25日8时30分至2024年10月31日16时00分。
(2)获取方式:投标人自行登陆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下载。
(3)CA 认证办理基本流程: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按照规定进行投标人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国投安信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办理 CA 认证。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 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技术支持联系方式:投标人注册,CA 数字证书 (USBKey)及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电话:0431-********;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五、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2024年10月31日16时00分。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1月05日09时00分前(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概不接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发布公告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吉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咨询服务中心
地 址:长春市文化街158号
联 系 人:王擎鹏
联系电话:135*****841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会展大街与东南湖大路交汇金融第五城18栋
联 系 人:邢洋
联系电话:138*****354
监管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十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特别注意:
1、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www.ggzyzx.jl.gov.cn),按照规定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国投安信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办理CA认证。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的所有招标采购活动。
2、供应商取得CA认证后,可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CA登录区”下载电子磋商文件。供应商下载磋商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点击“投标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供应商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没有点击“投标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3、技术支持联系方式:投标人注册,CA数字证书 (USBKey)及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电话:0431-********;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4、凡与本中心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来源:
初审:陈凯
复审:崔鹤
终审:邢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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