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理污泥固废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招标公告
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理污泥固废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淮北海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19日发布了《淮北市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理污泥固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目前,《淮北市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理污泥固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已编制完成,现向公众发布该项目环评第二次公示内容,以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淮北市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理污泥固废项目 建设单位:淮北海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淮北海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位于众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与众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同属于芜湖海螺投资有限公司的子公司。芜湖海螺投资有限公司系一家在安徽省芜湖市江北产业集中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及其下属公司资金实力雄厚,掌握了水泥窑协同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和固体废物的核心技术,先后在铜陵、贵定、遵义、忠县、平凉、乾县等城市成功实施了水泥窑协同处理城市生活垃圾或固体废物项目,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企业赢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声誉,并能够实现项目设计、装备、建设、运营管理的一体化服务。 淮北海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为了将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垃圾发电厂产生的飞灰综合利用,拟依托淮北众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厂区的新型干法水泥窑和现有工程,并“填平补齐”,建设200t/d城市污泥固废处理装置。该项目位于淮北众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距淮北市区8km,属厂区内规划利用,不新增面积;总投资2281.98万元。 二、施工期污染源强及防治措施 1.废气 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主要是施工的二次扬尘和汽车尾气。其中,二次扬尘主要来源于土地平整、地基开挖、物料运输及施工操作等过程,产生量和浓度与建设期的天气状况、施工防护程度、施工方式、物料粒态等有关。 施工期需对施工现场实行合理化管理,开挖时对作业面和土堆适当喷水,减少扬尘量。运输车辆应完好,严禁超载,并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并及时清扫散落在地面上的泥土和建筑材料,定时洒水压尘,以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扬尘。应首选使用商品混凝土,混凝土搅拌应设置在棚内,搅拌时要有降尘措施。施工现场要设围栏或部分围栏,缩小施工扬尘扩散范围。风速过大时应停止施工作业,并对堆存建筑材料采取遮盖措施。对排烟大的施工机械安装消烟装置,以减轻对大气环境的污染。 2.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来包括工程建设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过程中的喷洒水及少量的机械泥土清洗废水,施工废水只含有少量的泥沙等,不含其它杂质,经沉淀后回用。 3.噪声 拟建工程施工期对声环境的影响主要由施工机械、车辆造成,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将存在于整个施工过程中,对于局部地域来说影响时间相对较短,只在短时期对局部环境造成影响,待施工结束后这些影响也随之消失。在拟建工程施工期间,要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当地环保部门夜间施工许可证制度,对产生噪声、振动的施工机械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 4.固废 建设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两类,一是建筑垃圾;二是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主要为金属轧头、废木材、建筑材料的碎屑和废弃的混凝土等。建筑垃圾经回收、妥善堆放,对周围景观和土壤影响较小。施工期产生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三、营运期污染源强及防治措施 1.废气 拟建项目污泥含有一定的水分,存储和输送过程中粉尘产生量较小;飞灰在输送、存储等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粉尘,拟在飞灰仓顶部安装一台袋式除尘器,收集飞灰卸料时产生的粉尘,其他设备均采用封闭设计,并将飞灰采用风力输送送至水泥窑窑头焚烧处置。由于建设方设计将污泥替代部分水泥生产生料以及煤粉,技改后保持孰料的总产量不变,且依托工程排气筒均配备高效除尘器,除尘效率在99.9%以上。因此,项目实施后,窑头、窑尾粉尘排放量不增加。 针对污泥存储产生的臭气,本工程污泥存储间采用负压操作,维持负压所抽取的空气和异味气体的混合物经除臭风管送至水泥窑篦冷机内高温焚烧除臭。此外,为保证系统运行稳定、可靠,增设一套活性炭出除臭系统(效率≥99%)。因此,拟建项目恶臭气体排放量较小。 2.地表水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少量的污泥渗滤液与冲洗废水,渗滤液与污泥一起入窑焚烧处置,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污泥综合储库内的地面冲洗废水排至污泥料口由污泥喂料泵提升至分解炉处理。拟建项目新增人员产生活污水依托一体化生化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绿化、洒水降尘,不外排。因此,本项目建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 噪声 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破碎机、输送泵等机械设备带来的噪声。机械设备噪声值一般在80~100dB(A)之间。为有效控制噪声污染,主要从降低噪声源强和控制传播途径两方面进行,主要采取如下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在空压机、鼓风机、引风机等进出风口加设隔声罩、消音器以降低这些设备的噪声;尽可能利用建筑物、构筑物来阻隔噪声传播;对有强噪声源的车间采用封闭式或半封闭式厂房,对设备基础进行减振处理。此外,在厂区搞好绿化以减轻对厂界及周边声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无居民点,因此建设单位在做好环评提出的各项降噪措施后运营期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有限。 4.固体废物 拟建项目营运期主要的固体废物为回转窑收集的粉尘及窑灰、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及生活垃圾。 (1) 回转窑收尘器粉尘及窑灰 根据《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 662-2013),未经处置的窑灰和收集的粉尘不得再返回水泥窑生产熟料,窑灰和收集的粉尘采用直接加入水泥熟料的处置方式,应严格控制其掺加比例,确保水泥产品中的氯、碱、硫含量满足要求,水泥产品环境安全性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原环评报告要求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全部作为生产原料直接返回生产工艺,本次评价建议,拟建项目建成后应采用直接掺入熟料的处置方式。 根据水泥厂运行经验,回转窑收集的粉尘相对于熟料量来说产生量不大,未出现回转窑收集粉尘及窑灰参入量多余的问题。 (2) 污水处理系统污泥 生活污水依托在建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外排,会增加污泥量,项目产生的污泥掺入城市污水处理厂收集的污泥入窑焚烧不外排。 (3) 生活垃圾 项目工作人员17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1kg/(人·d)计算,营运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7kt/d(6.21t/a)。依托淮北众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统一收集后按环卫部门要求处置。 因此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可以得到妥善处置,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建设符合规划要求,该项目的建设得到了周边公众的支持,具有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项目的建设运营对当地环境有一定程度的影响,但只要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对区域大气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该项目是可行的。 五、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公众若需查阅《淮北市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理污泥固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需索取有关补充信息,请与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联系。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淮北海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安徽省淮北市淮北众城厂区内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153*****969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环评甲字1901号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11号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4180 六、公众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淮北海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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